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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ellon_home

CELLON本纪-----多收了三五斗(IT民工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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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5 21:38:29 | 显示全部楼层
TO CELLON_HOME
你在这个论坛内,发几句牢骚话,骂几句,难道就维护你的权益了,维护你的权益,就是这样维护的吗,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你在这里发牢骚到 3008年,你都那不到你的补偿金,信吗,不信,你可以骂我!
你自己说维护你的权益,你是怎么维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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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5 22:40:0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cellonmen</I>在2007-3-5 18:30:19的发言:</B>
斑竹:
请把该帖子所有的讨论屏蔽,言论自由,也不能这样,不利于该论坛的健康发展,
赛龙对我们不非!!!!!!!!!!!!!!!!!!!!!!!!!!!!!!!!!!!!!!!!!!!!!!!!!!!!!!!!!!!!!!!!!!!
</DIV>

  所有讨论都屏蔽,好像是太霸道啦!不过文明一些倒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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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6 11: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cellonmen 太坏了, 竟然想让版主屏蔽讨论, 典型的官僚主义思想作崇, 其实除了在这个帖子上发发牢骚, 还有其他方法讨回公道和赔偿吗? 别去指望劳动局噢, 那是死路. 劳动局都承认了现在的劳动法有问题. 一个仲裁进行个2年, 你耗得起吗? [em08][em08][em08][em08][e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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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6 18:50:01 | 显示全部楼层
21楼的XD:
      从你的语言中我看不到规劝的味道,我也很想看到公司能存活到3008年,可到那个时候,我的合同早到期啦,真遗憾,无法看到IT界的盛世:那个时候公司应该已经实现了“手机中的华为”这个伟大的战略目标,而且早已经到娜死搭客上市了吧,圈到了美国大鼻子的钱了,也该给我个说法了,呵呵
     
      我的合同还可以让我再支撑个半年吧!我倒很有兴趣等到那个时候,也许这样的兴趣在你眼里不值一噻!

      但,我还真的要试试,我等的起,真的!!!

      因为您惹我不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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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6 19: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楼上的各位XD们:
        我很难过,看到现在的状况,真的……

        首先想对身边已经MBO的兄弟们说声:“对不起”,请原谅因我的存在而影响到大家的工作心情,其实我也很难受,每天当我踏入办公室的大门,我就开始头疼,压抑,血压升高,心跳加快……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状况,我曾经也善良的以为……可以轻轻的离开,挥挥衣袖,带走属于我的n+1

       我知道资本的原始积累总是血淋淋的,但没想到,有一天自己的劳动所得,也会成为这种掠夺下的牺牲品……,德芙,请鄙视我吧!(因为我没选择MBO,而是n+1)真的,我真诚的希望你再大胆的鄙视我一把,然后带着轻蔑的把我的所得扔到地上,扬长而去,我会感激你的鄙视的,真的!我不希望自己的未来绑在你赌博的列车上,因为你根本就不打算带我去赌,更担心的是,你可能自己也没打算赌,我只是你的一个小小筹码,也许还有人是……

       真诚的,想说一句话:“以后当别人是笨蛋的时候,先给对方上口海洛因,那会让别人能在当时看到一些幻觉,最后,会连自己也进入这种幻觉中而陷入一种半狂乱状态……”

       我很失望,也很伤心,在现在,在此刻……

       XD们,请容忍我,在这块不欢迎我的地盘上,我还得在苟延残喘一段时间,为了生活,为了生存,我不得不这样……

      我些可能近乎残酷的事实我不敢去想,更不敢去说……

      因为有时,人越清醒,他会越痛苦,就让我们一起沉醉下去……

      光荣??梦想????

      只有在记忆中追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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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7 09:3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cloon_home兄,属于自己的东西就要去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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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7 14: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不知道说什么好,路过,希望 cellon_home兄弟心情早日好起来,有些坏事也不见得不是件好事, 大舍大取,当你面临困境的时候说不定有更好的事情在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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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7 14: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cellon好像还在招人了?到底里面怎么样了?以后做什么平台?[em13][em13][em13][em13][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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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7 15: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霸二代?
MBO是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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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7 18:5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26-27楼的兄弟:
      你们那些温暖的话儿犹如寒夜中的火光,温暖着我这颗受尽委屈的心……

      感谢你们的支持,也感谢斑竹们,能给我一个诉说自己遭遇的地方;说真的,即使你们如楼上的men所说的那样,屏蔽掉我的言论,我也不会怪你们什么。因为我们是弱势群体,我们甚至连在网络上的言论都被某些“热心”人氏搜集着,对号入座着,用以实施他们所谓的“制裁”……

     当公道不在人心的时候,当某些人在担责任的时候,说自己不是cellon的GM,而在拿工资时,却以堂堂的GM身份出现,并假Cellon之名对我们这些非MBO人氏威胁的时候……是你们,坚持你们认为正确的做法,仗义执言,我真的很感动,我不希望自己如祥林嫂般的时刻絮叨自己的境遇,不得不说,不能不说啊……

     说真的,Dave,是公司,是老板待我们不薄,不是你这个堂堂的GM,我没拿过你的一分钱,更不屑拿你的一分钱,别说是你给我了工作的权利,我也尽到了作为被雇佣者的义务。我敢拍胸脯说我对的起老板的薪水,你敢拍吗???敢吗??

      今后,我想自己也不会再多说什么了,我已经彻底无言了……

      耳畔只有Beyond的歌声飘过……

       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
        怀著冷却了的心窝飘远方
        风雨里追赶
        雾里分不清影踪
        天空海阔你与我
        可会变(谁没在变)

        多少次迎著冷眼与嘲笑
        从没有放弃过心中的理想
        一刹那恍惚
        若有所失的感觉
        不知不觉已变淡
         心里爱(谁明白我)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
         被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
         那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

         仍然自由自我
         永远高唱我歌
         走遍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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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7 20:33:55 | 显示全部楼层
赛龙,德尔赛有BLOG 了,欢迎大家访问了,

http://blog.sina.com.cn/u/1281249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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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7 20:3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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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7 21: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大家往新闻媒体上写,比如南方都市报等,已经在中央电视台网站上为赛龙做了一个BLOG 了,
感觉CELLON_HOME 太笨,
你往新闻媒体上写多好呀,很快见效了,
在所有的中央媒体,广东媒体上写,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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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7 22: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Cellon Shanghai 最后是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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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7 22:2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XD:
     我不希望我的言论被看成是攻击cellon的武器,说实话,看了那么多发生在身边的真人真事,我的心真的很痛……

     如果你仔细看帖子,我对cellon的评价是客观的!在我心中,老板,XD们,甚至包括HR都对cellon_home没什么话说……因为冤有头,债有主嘛!搞成目前的状况,这里头最不是东东的是某个人!

      也许您可能嫌我是多管闲事,他们是自愿跟我干的,干你个蛋球事儿啊!但至少非MBO以及我的n+1,您别想也黑进去!!成为您立身的资本……

    可能列位看官认为是我在妒忌他,您会说,如果您做到我的位子,也会这么搞啊,毕竟从打工者变成老板了啊,呵呵,说真的,这样发家,是会遭报应的!您拿着那样得来的钱不心虚吗?背后会有人咒您的

    您有本事,骗了外面的人来解决当前的状况,我挑大拇指,说您有本事,成天惦记什么呢?啊?不会是我们这帮兄弟的叁瓜两枣儿吧! 呵呵,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 您还鄙视别人???您配吗?我们惦记自己的补偿您都鄙视,您惦记那么多人的补偿,是不是会遭我们n次方的鄙视啊?

      好了,不说这个了,cellon_home最近成婆婆嘴了,其实cellon_home除了关心自己的利益外,还想对您说下面这些话(本来想等到拿到n+1后才说的):

     虽然您辜负了我们这些非MBO人氏的信任,但现在在您手底下的是一群,信任您,支持您,希望和您一起打天下的弟兄啊! 我请求您,别辜负了他们对您的信任.

     我希望上面提到的所有恶意揣测都缘于我的小人之心, 我更希望在两年后,跟您的兄弟都反过来鄙视我们这群非MBO人氏,我不希望看到您象"卖猪仔"般的再次抛弃您的部下!------这群忠于您,爱戴您的部下,您有责任带领他们奔向富裕,希望您能象个真正男人一样,勇于担起属于您的责任,把公司做好,做大,做强.......到那个时候,我会再来这里,向所有见证了今天事情的人,郑重的对您说声:"对不起,您是个好人,是cellon_home太过小人了!"

      很久以前,有个著名企业家说过这样的话:"作为一个企业家,赚钱的同时,更应履行好对社会的责任!", 你创造的既是个人财富,也是社会财富;

      什么样的老板会形成什么样的公司,老板有多大志向,这个公司就有多大志向!!老板的人品和志向是一个公司的文化基因,最后会演变成一种企业文化而得到传承!每个公司的资源也许会枯竭,但文化会生生不息的繁衍下去......

     请记住上面的寄语吧!我祝福所有的将走的或留下的兄弟们都能有个好的结局,我将拭目以待,您对我们的兄弟到底做了些什么! 别再韬光养晦下去了,出来视察一下您的部下吧!安抚是必要的,什么都可以丢,斗志不能丢;什么都可以失去,士气不能失去啊!

    PS: cellon_home的最后一帖,此ID自此将封存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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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8 08: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狂晕牙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8 13:04: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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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8 15:3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依据是: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
第三十六条  职工一方在三十人以[/COLOR]上的集体劳动争议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和《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集体劳动争议申诉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在作出受理决定的同时,组成特别仲裁庭,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十五日内结束。[/COLOR]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

11. 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COLOR],但是应当提供担保。劳动者的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应当依法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劳动者在仲裁裁决生效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劳动者确因经济困难不能提供财产担保的,劳动者也可提供保证人担保[/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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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8 15: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大家采取申请集体劳动争议的方式  ,建议采取30人以上共同申请的方法,同时可以考虑提前申请南山法院 对公司 采取 财产保全措施,即查封 扣押 冻结公司部分财产(价值相当于 公司应当向员工赔偿的数额),以避免公司财产被有关管理人员非法转移走,员工的利益落空(非法转移者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可以举报他)。

法律依据如下: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

11. 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但是应当提供担保。劳动者的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应当依法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劳动者在仲裁裁决生效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劳动者确因经济困难不能提供财产担保的,劳动者也可提供保证人担保。?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

第三十六条  职工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和《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  仲裁庭对集体劳动争议应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进行处理,开庭场所可设在发生争议的企业或其他便于及时办案的地方。
    第三十九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集体劳动争议申诉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在作出受理决定的同时,组成特别仲裁庭,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COLOR][/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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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8 17: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外资公司招聘手机SW及BB人才
各位兄弟,现有一美资手持设备(主要是手机)方案公司正在招贤。[52RD.com]
国内在上海,北京,深圳都有分公司。目前主要招收深圳员工,待遇可以,工作环境也不错。[52RD.com]
希望在手机SW及BB方面有研发经验的兄弟若有兴趣能将简历发至以下邮箱:[52RD.com]
somegoodnew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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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8 17:5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所知, 法律的没有用, 舆论才有用, 哪天在第一现场看到赛龙的事情, 那法律才有用, 问题才能解决. [em10][em10][e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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