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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6 13: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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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12315. 对国美的投诉信
我见过的夏新手机和国美电器.
夏新 E65 手机.
南山东滨路口国美电器.
755 - 86175661
2007年12月11号, 买的夏新E65 手机, 不到一个月开始出现随机的死机, 关机情况, 后来越来越严重, 直到每天10几次, 于 2008年1月20几号左右去国美维修, 2,3天后国美电器答复, 修好了, 来了, 半小时后发现故障依旧, 晚上再次送到国美电器, 又过2,3 天, 国美来电, 修好了, 来了, 结果在柜台试的时候, 故障又出现. 因国美承诺2次维修不好, 可换机, 申请换机, 不给换, 理由是前2次维修不是有效维修, 三包法规定的, 鄙人问三包法里的有效维修规定在哪时, 当时国美员工找不到, 就说是行规, 我问行规在哪? 无答复. 申请退机也不给退. 第三次维修完成的时候已是 2008年3月多, 该手机在国美度过春节. 因当时鄙人在外地无法取机, 并遭国美威胁, 超过3个月就不给了.
2008年11月再次致电国美, 国美答复超过三个月不归还. 而且是最终答复.
事实清楚: 国美所销售的夏新手机质量问题严重, 而且2次未能修好, 并以不是”有效维修” 为由不更换新机, 第三次维修完成后(尚不知道是不是和前2两次一样忽悠人,说是修好了, 结果故障依旧), 态度恶劣, 并威胁3个月不来拿就不归还.
要求: 无条件退机, 返还购机款. 并道歉.
附上: 购机维修单和购机单.
具体详情和精彩对白请参阅:
http://www.52rd.com/bbs/Detail_RD.BBS_114940_11_1_1.html
鄙人联系电话: 13510355516.
更新:
- July.13. 2009. 斗转星移, 时间又过去了8个多月, 依然无人问津, 该手机在鄙人使用了1个月, 出现死机故障, 历经3次维修, 依然躺在国美, 现在条件:
- 1. 国美必须登报道歉. (省级报纸或以上).
- 2. 无条件退机, 返还购机款, 另加 1200 元赔偿, 时间, 电话, 精力损失.
- 3. 鉴于国美自上而下, 上梁不正下梁歪的光荣传统, 建议工商部门加强监管.
2009-7-13. 于 深圳南山.
购机维修单和购机单. 上次已发, 不再赘发.
更新:
- August 31, 2009 斗转星移, 时间又过去N久, 前次工商局回复, 因工商局权力有限, 未能要求国美退机. 对工商局的无奈, 鄙人也深感同情, 这也比较合理, 否则国美也不会如此嚣张, 鉴于目前的状况, 和谈的机会已经被国美消灭. 接下来的就是一切按照规定和法律进行.
- 请 国美提供最新版的三包法, 并请找出”有效维修”的具体条款和规定, 因鄙人找了2个版本的三包法, 未能找到 任何有关”有效维修”的条款, 请国美从他们following 的三包法中找出”有效维修”的具体内容.
- 如果国美未能找到”有效维修”, 那么本着言者无罪的精神, 请按照先前国美宣称的, 请找出行规 的具体内容, 如果所谓的行规没有文字的东西, 只有声音, 视频, 或者臆想, 鄙人也愿意纳入参考队列, 但请尽量注明出处, 并签字确认出处, 以免类似, “临时工”, “我们这里的小妹经常换”, “可能已经离职”, “你也知道, ^&^$%#$^&”, 之类的推诿情况.
- 请国美再次确认手机的故障, 并请文字说明, 并请确认, 最后一次维修是否属于有效维修. 还是不属于有效维修?
- 再次请国美确认, 是不是如果再有故障, 必须是和前次一样, 而且必须是两次有效维修(如果前次条款成立), 换同样的部件, 才能享受到换货的条款? (据称该条在三包法规定内, 但鄙人没找到).
- 请国美上述的答复, 必须而且不限于 文字, 签字的确认, 以保证statement 的严肃性, 以及对基本法律法规的尊重. 如有照片, 录音, 录像视频的配合, 效果更佳.
- 假如上述被国美执行彻底, 请国美备好所谓的维修好的机器备查.
- 工商局对本次投诉负有监管和管理的职责, 虽然权力不大, 但可以作为见证人, 全程保证整个处理过程的严肃性, 有效性.
- 2009-8-31 NanShan.
2009-9-10 左右, 事情发生了大变化, 国美突然改口说, 从来没有第三次修过这部机, 而是两次维修之后, 换了部新机, 并且对工商部门说, 是本人不及时去取导致拖了这么久? 本人深感好奇, 因为本人当时提的要求就是更换新机, 而国美当时以不是两次有效维修为由拒绝更换新机, 而是更换了手机主板, 并在通知本人时指天发誓三包法规定的, 2次有效维修才能更换新机, 前两次不算维修, 只是更新软件, 本人当时很是不解, 本人把手机送到国美, 详细清楚的描述了故障, 至于怎么维修不是本人一个客户可以指导的, 而且也不是本人指导国美怎样维修的. 然后答复本人说修好了, 竟然反口就说不算有效维修. 逻辑可谓荒唐. 本人想, 如果真的是更换了新机的话, 好像也符合3包法规定哦, 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了国美. 2009-9-11, 本人下午去了国美, 国美人员拿出了那部”更换的新机”, 额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神奇的事情上演了..
在一切动作之前, 额赶忙用相机拍了几张照片, 然后端起手机看了看, 国美的赶紧说,” 手机盖有划痕是正常的, 毕竟放了这么久”, 天哪, 我还没开始说话捏. 然后额看了看电池位置, 国美赶紧说” 当然了, 这个标贴得不好”. 额有看了看侧面, 看着那么多的划痕, 额陷入了沉思.. 国美又开始发话, 把额从沉思中拉回, “ 这个, 我们一开始就赶紧换了新机, 是你长时间不来取…. #$%^$&^*^*@#%”.. 额脑袋飞快的转啊转啊, 看看是不是俺当时真的听错了??? 但是他们当时明明说得是不符合换机条件啊, 只能维修啊, 现在咋变了? 额翻过来看着屏幕, 难道换新机就是换个主板? 额问” 真的是换了新机”, 国美的说”我以人格担保是部全新的机”. 额更迷茫了..问.. “全新的机是包括…?”, 国美答曰” 全都是新的”.. 额更更迷茫了, 因为那手机屏幕上, 还贴着额当初贴的手机膜….. 额想, 算了, 权当当闹钟用了, 实在没时间再纠缠下去了, 和无赖骗子混久了, 自己被污染了事大.. 就拿着手机走出了国美.. 还没到停车场捏, 神奇的事情再次发生了, 这手机自动关机了, 和以前一样… 额赶忙返回了国美… 一番重复以前的问题,, 国美信誓旦旦, “这就是部新机…这就是部新机…这就是部新机…这就是部新机…这就是部新机… 我以人格担保…”.. 靠, 额笑了, 不知道国美这样重复上1000 遍, 这机就变成了新机?
昨天, 国美再次来电, “你要是退机, 要补折旧费, 三包法规定的”, 额被国美的无耻给逗笑了, 嘿嘿, 自己不按照三包法办事, 就只要求消费者按照三包法办事? 撒谎骗人那么久, 翻来覆去推翻自己讲的话, 竟然都不脸红的? 好了, 鄙人就再次投诉吧, 鄙人也放弃了速战速决的想法, 就按部就班的来吧.. 现在条件:
- 1. 国美必须登报道歉. (省级报纸或以上).
- 2. 无条件退机, 返还购机款, 另加 1200+800 元赔偿, 时间, 电话, 精力损失.
- 3. 追加 3000 元, 用于惩罚国美撒谎的行为.
- 4. 鉴于国美自上而下, 上梁不正下梁歪的光荣传统, 建议工商部门加强监管. 工商部门权力太弱了. 感觉上对国美无计可施, 被国美骗了竟然连点基本反应都没有. 5. 如果上述不能达成, 请工商部门尽快出具 调解不成功 书, 鄙人已联系法院, 律师和第一现场, 按部就班的进行吧.
- – 20090916. nan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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