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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群租:维护的是谁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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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4 20:2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禁止群租:维护的是谁的利益?

  ——仅仅是为部分人的“舒适权”在剥夺“群租客”的“生存权”吗?

  今天才看到的消息,上海房地局出台了新的“政策”,在《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新增了制约“群租”的新条款。其中规定“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此举意味着什么?也就是说,不仅仅是通常的互不相识的群租者,甚至连同事、好友等合租一房也是违规的,幸好不是违法!

  看了这条消息,我的第一反应是,上海的“领导者”真是忒有“水平”了!那家伙,这条政策的制定者,比“因生活无着偶然实施盗窃等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免于起诉”的制定者,水准要高忒多了!

  我不是说反话,我是真觉得这位“领导”有“水平”!

  首先,他不像那个“傻冒”制定的是法规性的东西,他只是写进了《公约》里。什么叫业主公约?就是为了业主共同的利益而制订的公共约定。所以不管这条规定是怎么遭人骂,都没他什么事,虽然现在中国所谓的什么“全体意见”大多数是某些个别领导的“意见”,可要说起来,那不还是“全体意见”嘛,出了事,跟个别扯不上关系。

  我今天上网看了看,有个非常欢迎这条规定的“天才儿童”,叫什么“和菜头”的,是这么理解这条规定的,“媒体直接说上海不允许朋友合租,我觉得这是在误导。不能从条文里推出不准男女朋友合租的结论来。它规定了不能转租,或者是不能合住?我是一个自然人,我要和我女朋友同居,那我租好了,我女朋友和我同住。”

  好嘛!天才啊!我只想问一句,你女朋友不算自然人是吧?照你的说法,我是不是也能这样理解“我是一个自然人,我去租,然后我找几个人说是我朋友,大家一起同住”?

  那这叫什么呢?不还是群租!

  所以这个“天才儿童”根本就是个“有文凭”的文盲!不理也罢。

  任何正常人理解“一间房只能出租给……”,那就是说以后什么样的人可以住在一起,那是政府说了算了。

  当然这样理解有点偏激,可意思就是这么个意思。

  问题是政府有没有权力规定“民房只能租给谁而不能租给谁”呢?没听说过世界上有哪个政府有这种权力的。可是,别的国家是“资本主义”,跟“社会主义”好像没有可比性?我们的优越性好像就这方面表现的最突出!

  支持这条“荒谬”规定的自然不是单独租不起房的“群租客”,他们的理由很简单“我的邻居把房子改成群租房,严重影响到我的利益,我却无权去反对。那怎么办?有了这条规定,通过政府来干涉,就能把他们赶走,从而维护我的利益。”

  影响到什么利益了呢?

  有些群租房吵吵闹闹,影响安静的环境?得,那住在铁路附近的居民得要求国家把铁路迁走了,火车比人可吵多了!上海有几十幢高档住宅就在铁路附近,每次火车经过,都“地动楼摇”的!

  有些群租房里人住的多,上下班高峰电梯使用频率高,影响你出行?那更荒谬了!马路上经常堵车,那更影响,你去让政府规定只许你一人出行好了!扯淡!

  有些群租房存在安全、治安隐患,万一出事,有可能波及到你?

  你是不是觉得你比“群租客”高贵一点?就你的生命是生命,别人的就不是了?有人明知有危险,还漠视无睹的吗?何且,每人我国要意外死亡多少人?

  被杀、被抢、火灾、地震,这不都常有发生嘛!不去要求政府加强治安管理、安全规范,却去支持“赶走邻居”!这是什么思想?是不是你脸上长“痘痘”,你不去买药,把脸割掉,直接不要脸了?

  看看这些理由,目的是为什么呢?为了让自己生活的更舒适,更随心所欲,也就是为了自己的“舒适权”。当然想让自己生活的更舒适,这无可厚非。可为了这个目的,你剥夺的是什么呢?是在群租房里居住的“群租客”们的“生存权”!

  试想一下,群租者要是有能力自己一个人租房,谁愿意几个人住在一起?难道真有人愿意放着舒适的日子不过,偏要过的艰苦?反正这样的“贱”人我没见过,你见过吗?

  何且,群租房的弊端只是个别存在,并不是每间都是一样的。如果你仅仅只是看着不舒服,而不想让别人住在一起,那只能说你是“贱”人,只是此“贱”非彼“贱”而已。

  会有人说“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生活成本,受不了可以走”,说的真“好”!是啊,如果这条规定开始实行,政府又没有别的配套措施,按上海的房价和租价算,收入低于3000元每月的“自然人”都会住不起房!那么上海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群就得离开!

  会是什么后果?

  那么用于维护你“舒适权”的就不仅是别人的“生存权”了,而是城市的“瘫痪”了!

  就算是我想的太严重了,不会有这么多人离开,城市也不会“瘫痪”。把群租客赶出去单独租房,直接结果会是什么?普通的市场常识懂不懂?接下来的自然是房价、租价开始火箭般的往上飙升!然后会是更多人租不起房,更多人买不起房。

  说到这里,我突然同情起有些愚蠢的支持者了。已经买房的不算,那些租得起房的支持者们,很快你们也会沦为租不起房的一族了!

  你们都被忽悠了,房地局打着为你们着想的晃子,实际上只是在为房地产开发商们着想!这就是典型的“官商一家”了!

  也许是上海5年房价翻十倍的速度,开发商们觉得太慢了,而群租客们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房价的飞升。于是政府出了这么个政策,要以政府干涉的形式抬升房价。

  要不为什么开发商留下那么多空房囤积,房地局不管?为什么房价无限的飙升,房地局不管?为什么那么多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人群,房地局不管?……

  居然管起了“群租房”!为了安全、治安?扯淡,有他们什么事?那是公安局的事嘛。

  你要说公安局弄出个这么个规定,我绝想不到开发商头上。可房地局管起了治安?!

  只能是一种解释,把“群租客”赶出去,来为抬房价做贡献呗!

  要不他们为什么不“治”,而去“禁”呢?

  比如对群租客强制登记,硬性规定人均面积,要求小区管理服务机构或居委会与房东和群租客订立公共协议,列明卫生、安全、作息等注意事项以及相关的保障惩罚措施。

  这样一管,所有的问题就都不存在了。

  可他们用的是“一间房只能出租给……”这种“禁”的方式!

  再有,上海政府不仅一次的在媒体称,要建“廉租房”,可有什么动静呢?

  联在一起想一下,“廉租房”没弄出来,弄出一个“禁止群租”,这是怎么回事?

  所以我说,房地局这条规定,根本就不是为了现在买的起房或租的起房的人着想,去为他们的“舒适权”而去剥夺“群租客”的“生存权”!

  虽然为部分人的“舒适权”去剥夺“群租客”的“生存权”已经不“和谐”了,但房地局的目的却真的不是这么简单……

  或者是有部分人想上海“瘫痪”?

  会吗?


  2007年9月1日
发表于 2007-9-4 21: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em07][em07][em07][em03][em03][em03][em03][em03][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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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5 10: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人现在好啊,我估计和美国一样发达了,大家鼓掌欢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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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5 10: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SH G就希望通过各种各样的BT“条约”,挤走一批人,美其名曰:竞争,优胜劣汰!
可是没有更多更多的普通收入的“自然人”,这个城市还有什么竞争力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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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1 10: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负责这项工作的乌龟,脑子进水了,你也真能想的出来,佩服!你以为在上海工作的人每月的工资都能拿到5000元以上了,如果上海政府真有本事,就把上海市最低工资从 750元 调升到 8400元,那中国人民才佩服你们。从750元 调升到840元,可以看出上海政府也是无能,无能也罢!哪个乌龟王八蛋还想出治理群租,真是白痴。为中国人做点实事好不好,中国人民会感谢你的!如果你没有本事就别在那个位置上干!!!!
9月10日教师节那天,看到中国甘肃有位教师月工资才45元,寒心啊!!!!你们政府就是这样为老百姓做事,就是这样为中国老百姓着想,还“治理什么群租”一个月840元还让人活不活?那上海市就留你们政府自己人去发展吧!寒心啊!!!!!!!相信最终会有个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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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1 10: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市房地局发布了“禁止合租”规定。无论用什么文字或方式解释,但执行起来的结果,只能是一个:大规模地把外地人从上海赶走。至于由此引起的房价上涨,则还是殊途同归:把外来人口从上海赶走。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开发浦东以来,外来人口对上海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否认了这一点,就是否认了上海的历史。
上海的劳动力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约为60%,但从1993年起,上海开始出现户籍人口的自然负增长,形成本地劳动力供给不足,开始依赖外来劳动力。上世纪80年代初,外来劳动力只占到上海本地劳动力的0.5%,而如今,外来劳动力和上海本地劳动力之比已经超过一比二,即平均三个劳动岗位上,外来劳动力超过一人以上。可见仅凭上海本地劳动力,根本无法满足社会劳动岗位和经济发展的需求。
外来人口在上海的社会发展中,扮演了冲锋队和敢死队的角色,担当起清道夫的重担,并逐渐融入上海本地人生活圈子。上海劳动管理部门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外来劳动力职业分布前四位是产业工人、建筑工人、商业服务人员、餐饮业服务人员,分别占到外来劳动力的34%、20%、14%、8%。这里有一个更能说明问题的数字:外来劳动力中从事高端工作的各类专业人员的比重在逐年增加,已占到外来劳动力的6%左右。
与其他城市一样,外来劳动力还承担了上海城市的环卫清洁、废品收购、农产品副食品购销等上海人瞧不起、更不愿意干的“脏、烂、差”的职业,在辛辛苦苦、低三下四地侍候着上海“阿拉”的同时,换取微薄的收入。
外来劳动力以15到30岁的青壮年为主,和上海本地有户籍的劳动力相比,年龄结构偏低,人口负担系数更低(其供养的人口都在原籍),大多数是“正值当年”的劳动人口,并且绝大数在从事着上海人瞧不起、不愿干的职业。
正是这些外来劳动力,在默默地为上海社会的发展,忍辱负重的做着贡献,他们理当得到全社会的尊重,特别是应当得到得到上海决策者们的尊重!就连上海有关部门的调查研究报告中也表示,“外来劳动力大多处在青壮年期,平均年龄远低于本地劳动力,这样的年龄结构明显有利于缓解本地劳动力不断老化的趋势,有利于提高总体的劳动生产率”,“ 外来流动人口的发展是上海城市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
但偏偏上海有关领导和部门不这么看,总丢不掉“阿拉”高高在上的习惯,有意无意的找外来劳动力的麻烦。
2000年起,为限制外来劳动力进入上海劳动力市场,上海要求单位招用外来劳动力,必须先招本地户籍劳动力,招不到才可到外来劳动力市场招外来工人,还要求用人单位按实际使用外来工人的人数缴纳务工管理费和管理基金,一提高使用外来劳动力的成本,降低市场对外来劳动力的需求。结果证明,上海这一政策违背了城市发展规律。上海本地户籍劳动力对工资期望高,对工作岗位挑剔,最后形成“清得外来工,请不来本地35(指35岁以下劳动力)”, 限制政策流于形式。
一个花样不见奏效,便眉头一皱,再来一个。
日前,上海房地局发布的“禁止合租”的政策,尽管它解释了很多,但若执行起来的作用,也是对外来劳动力的一种严酷限制。
外来劳动力没有上海户籍,更鲜有产权属于自己的住房,除了住在供职企业工房的,绝大多数都在租房。上海的新政规定,禁止合租一房,即使是同单位员工也不行,并且对一人租一房的面积也做了规定。
如此新政,必定使外来劳动力租房的成本一夜成倍或数倍增加。目前在上海,两室一厅的民房月租金在2000元左右。若朋友合租,并且较大的房间摆放上下床,可以住两三人或三四人,每月房租成本才几百元。禁止合租以后,租金成本肯定超过千元或更高。
如此之高的租房成本,外来劳动力如何承受?
承受不了的结果,或去买房,或卷起铺盖离开上海。然而,绝大多数外来劳动力在上海买房,是做梦都不敢的事情。那么,出路只有一条,带着愤怒,离开上海,把上海的繁华明亮,独独的留给“阿拉”们享用。
外来流动人口的增长和发展,是城市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是早被中外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史证明了的一个自然规律。
无数的外来劳动力,为上海的发展流汗出力,而上海却在还需继续发展的时候,用这样的新政来驱赶他们,让人心寒,更让人费解。
外来劳动力都被你们逼走了,留下的苦活、烂活,谁干?“阿拉”?“阿拉”们也会骂,“小瘪三干的活,阿拉不干!”
上海这新政,不是自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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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1 10:4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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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1 10:5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中规定是在耍花样么[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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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15:3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觉得现在只要是涉及弱势的,穷的,不支持就是脑子有问题。这是个法制不健全的问题。比如买房人买的不只是房子,仍包括周围的环境,火车那些环境是买房人知道的。而群组破坏了环境,是买房人不能预知的。所以买房人的权利要保护。
而且群组真正受益的未必是租客,而是房东和二房东。他们实际收取了更多的利益来维护炒房。而且既然出租,对租客负责人吗?有法律保护租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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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5 16:5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明显,维护的是政府和有钱人的利益,剥夺穷人的生存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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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7 16:3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鄙视9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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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0 11: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刀可以方便人用淤切菜,砍材等,也可以行凶殺人! 那現在就要全民禁止使用刀了!!以後改用切菜機!"

bs 一刀切的施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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