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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安全局是如何对付间谍的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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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3 13: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间谍”这个词对于今天的许多大陆人来说可能已经相当陌生了,然而,实际上台湾间谍特务们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活动,我们与间谍特务斗争也没有停止过。尽管国民党主席连战2005年5月初访问大陆,与***取得了一些共识。但是,国民党毕竟是在野党,台湾岛内“台独”势力仍然以我为敌,对大陆的特务派遣有增无减,活动仍很嚣张,我们在隐蔽战线上面临的敌情是严重的,反间谍任务日益艰巨。

  进入新世纪,台湾当局不断派遣特务到大陆进行间谍活动,是因为它一直把大陆作为“威胁台湾安全的主要敌对势力”。它一方面派特务到大陆从事破坏活动,另一方面又疑神疑鬼地认为,大陆在台湾“布下了大量间谍”,并捕风捉影地搞了几次“清查”活动,结果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神秘的台湾“军情局”

  据台湾媒体报道,从2004年元月起,为配合实施“精进案”,台湾将对其军队情报系统进行大规模改组,台湾军方历史最悠久,地位最重要的情报单位——“国防部军事情报局”(简称“军情局”)也在改组之列。由于地位特殊,保密性强,台湾“军情局”一直披着 一层神秘的面纱,其真实内幕鲜为人知。

  台湾“军情局”的前身是蒋介石独裁统治时期“赫赫有名”的的“军统局”。1946年,“军统局”改名为“国防部保密局”,后又改名“国防部第二厅”。1954年台湾当局对情报部门进行调整时,又将其名称改为“国防部情报局”。到了20世纪60年代,“国防部情报局”与“国防部特勤室”才合并为现在的“军事情报局”,由台军“参谋总长”直接指挥,其所搜集的情报主要供台“国防部”及“参谋部”用作决策参考。

  “军情局”下设7个处、一个“情报研究中心”和一个“秘密交通中心”,其活动主要是收集大陆政治、军事情报,情况需要时还可以策划破坏,暗杀,对大陆沿海地区进行袭击、骚扰、心战等活动。除此之外,台湾军情局的主要任务还包括:适时在大陆建立和发展“敌后武力”,对大陆军队进行策反和军事“攻心”,配合台军的战略性行动等。
  
  近年来,随着大陆的改革开放,海峡两岸交往日益增多,台湾“军情局”亦不失时机地制定计划,选派人员赴大陆,以参观、旅游、探亲以及投资开工厂等名义,搜集大陆情报、物色工作物件,发展间谍网络。

  由于台湾“军情局”的间谍绝大多数是台军现役军官,因此不管他们到哪里都无法取得正式的“名份”,换言之,如果这些间谍在别国境内从事间谍特务活动而被曝光,那么得由台当局出面才能避免引发国际事件,因此最隐蔽的间谍当属台湾“军情局”的间谍。

  台“军情局”情报人员的选拔与培训中,除了通过“情报专科班”对外招生外,绝大多数都是对台军各军兵种现役军官实施选训,选训之前一般要经过本人的同意。

  台军职系统的特务选训过程尤其重视“品德考核”与安全检查两大项,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就不会列入选训名单。“军情局”间谍培训班通常每年开班一次,平均每期120人左右,开设的课程主要有爆破、射击、摄影、无线电通信、密写、密码破译等。在接受情报训练的过程中,除了“情报专科班”必须先接受9周的基本入伍训练之外,现役军官都是直接到情报学校接受第一期13周的情报训练。

  专项培训的主要科目是间谍情报行业特有的情报搜集、情报办证、档案制作、化妆与变身、技术情报等特殊技术。尤其是档案制作和化妆与变身两种技术,更是在情报圈以外学不到的技巧。这方面,世界各国都是列为高度机密,台湾情报界也不例外,绝对能算得上是“见不得人的技术”。其中,档案制作主要是以特殊的墨水、代号、代码、书写格式、信函等各种方法,让自己所寄出的信完全没有任何情报证据。

  继续接受专项培训的学员,除了进行间谍专业的专项培训外,还要进行各种特种作战能力训练。通常情况是要到陆军谷关特种作战基地接受基本求生训练,还要到屏东伞兵训练基地完成至少3次以上的跳伞训练。然后再到海军陆战队的蛙人基地接受严格的水下特种作战训练。同时还要前往陆战队的特勤队练习各种轻兵器的射击。 当然,所有经过情报训练的学员都要经过结业考核,成绩合格后才可以正式接触间谍情报业务。而且结业考核的科目每年都不一样,如果今年是要求有来无回的“军情局”特工学员,以跟踪的方式进行特定人士的调查,明年可能就是进行范围较大的社会调查工作,或是做情报资料的整理与研判读的工作。

  结业考核中最复杂、最特殊的一种形式被称为“境外综合考查”,就是通过岛外旅游方式来考核学员的综合情报获取能力。由于这种测验方式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因而台军情报部门通常在经过上层机关的批准后,才可以实施。但从实际的考核效果看,很多“军情局”的学员均难以顺利地在境外进行调查和获取情报。这也说明台军情报人员的培训绝非“成效显著”。

  另外,依据台“军情局”的规定,接受情报训练的学员不可讲出自己的真实姓名,一切都是在完全保密的环境中进行,学员的思想压力极大。而且即使是脱离了情报系统之后,依照规定,3年内不准出岛旅游、探亲,使得台军的情报事业真正成了“见不得人的事业”。

  据境外媒体报道,多年来,台湾“军情局”制定了所谓的“六大计划”,秘密搜集大陆相关情报。这“六大计划”的代号分别为:“夏阳”、“黎明”、“先基”、“晨曦”、“春风”和“复华”,其中一些方案已经由以“军情局”为主的情报单位秘密执行多年,而另一些则是近年来新出台的。

  “夏阳”计划指的是在大陆政治、军事、经济、科技等9种重要战略目标中,积极发展情报组织的行动计划。该计划明确列出20个优先发展情报力量的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沈阳、南京、广州、芜湖、遂溪、湛江等。明眼人一看便知,这些城市要么是大陆的政治、经济和科技中心,要么部署有解放军先进的战斗机、导弹或者新型军用舰艇,军事意义十分重要。

  “黎明”计划主要是针对在两岸发生冲突时,如何为台军特种部队发动反制攻击提供目标情报服务。该计划选择了大陆东南沿海,包括舟山、汕头、厦门等9处地点作为台特种突击的主要目标,集中搜集这些地区的陆地和水文资料,以备台军登陆作战之需。

  “先基”计划是指加强在大陆沿海的导弹阵地、雷达场站、指挥中心、通信枢纽、军港以及机场等6种主要军事目标区,搜集“预警性军事情报”的绝密计划。

  “晨曦”计划重点策划一旦两岸战事爆发,如何迅速将台在大陆潜伏的情报组织启动为具有“实际行动”能力的“敌后武工队”,以便在大陆重点地区进行爆炸、投毒以及暗杀等破坏和颠覆性活动。

  “春风”计划企图策反大陆要害部门中的立场不坚定者,解放军、宗教人士以及少数民族人士都是该计划的重点目标。

  “复华”计划特指台湾情报机构物色,训练以及派遣情报人员到大陆进行谍报活动的专案计划。

  尽管台湾“军情局”拥有众多特权,但其吸引力却在日益丧失,“军情局”的情报人员,不仅前途渺茫,而且往往处境艰难,常有性命之忧。

  台湾情报系统历经多次改革后,大多数台军军官一旦迈入“军情局”,就意味着给自己的前程划上句号——即要做好“中校军衔扛到死”的准备了。因为在台军情报系统内,只有极少数运气极好的人才可以升到上校及以上军衔;除此之外,由于台湾当局对外国的情报依赖越来越严重,越来越不愿意培养自己的情报人员,所以,“军情局”的情报人员士气日益低下,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未来的前途。

  台湾“军情局”从事的是一项非常危险的职业,情报人员常常性命难保。据台媒体披露,自从1949年国民党政府退守台湾后,已有3000余名台湾军情局间谍“以身殉职”。从早年的“神斧”,“班超”、“光武”、“三民”、“海狼”、“长风”乃至近年来的“威远”及“定远”等情报搜集计划,可以说都是由一群“甘心”为台湾当局卖命的情报特工所写下的血泪史。

  据台湾一位资深情报官员透露,在台湾近年来的各项情报搜集计划中,“没有一次是不付出代价的,总是会有报告称被‘破线’或‘拆台’,也就是情报网被大陆的反间谍系统查获”。“老实说,光是2002年就有至少20人‘移民’了,其中已证实5人被‘移民局’处分”。这就是说,台湾情报员去年一年内,就有20人失去联络,其中5人证实被当地逮捕。这位情报官员还承认,大陆的国家安全部门对台湾特工的行动几乎了如指掌。

  事实上,台湾“军情局”并不完全信任其情报员,每一季度、每一年,“军情局”都要规划安排对局长以下所有“军情局”人员进行仪器测谎工作,同时运用科学器材严格管制出入人员是否带有重要文件。对于最近出境的情报人员、即将执行任务或调动升迁的情报人员,无论其官职大小,都必须接受仪器测谎,这也使得“军情局”的情报人员人人自危,不胜其烦。

  2001年7月14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少民间谍案。李少民何许人也?原来,这名现年45岁、拥有美国国籍的华人,还是个拿过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博士学位、一直任教于香港城市大学的高级知识分子。然而,李少民放着安稳舒适的教学生活不过,却鬼迷心窍地接受了台湾间谍组织的任务,为台湾当局收集大陆情报。他的犯罪活动逐渐被大陆国家安全机关发现。2001年2月26日,国家安全机关开始在深圳对他进行监视,并于5月15日正式将其逮捕。鉴于李少民拥有美国国籍,中国有关部门按照《中美领事协定》的规定,将逮捕他的消息向美国驻华使馆作了通报,并安排美国使馆人员进行探视。此次开庭审判,中国方面也安排美国使馆人员旁听,在法律程序上可以说十分公正。在法庭上,检察官以无可辩驳的大量证据,列举了李少民种种危害大陆安全的犯罪事实,使他不得不低头认罪。法庭一审判决,将李少民驱逐出境。这个身为华夏子孙,却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的美籍华人,被可耻地被赶出中国。

  极为巧合的是,一年前的2000年7月13日,同样是在北京。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3起台湾间谍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这些涉案间谍可就没有李少民那么“幸运”了。案犯杨铭中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案犯姚嘉珍(女)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案犯张玮(女)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3名间谍都隶属台湾“国防部军事情报局”(以下称“军情局”),多年来在大陆收集各种政治、军事、经济情报,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最终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其实,这些年来,台湾间谍在大陆的活动十分猖獗,大陆国家安全机关破获台湾间谍案的数量不断增加。1997年,西安市国家安全局破获朱晶民间谍案;同年,南京市国家安全局破获王冠都间谍案;1999年10月,四川省国家安全厅破获王平间谍案;1999年11月,武汉市国家安全局破获岳青间谍案……
  备受关注的台湾间谍嫌犯宋孝濂,2004年5月被海南中级法院一审以间谍罪,判处其4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

  宋孝濂,曾用名宋安年,英文名SUNG HSIAO-OIEN,间谍化名张晓圆,男,1964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商人。因涉嫌犯间谍罪,于2003年12月14日被拘留,2004年1月19日被逮捕。由于涉及国家机密,法院不公开审理了该案。

  据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以来,宋孝濂经常到海南进行一些商务活动。2001年5月,宋获知其朋友童某某(另案处理)系台湾情报人员后,向童表示愿意为台湾情报机关工作。童将该情况向台湾军情局间谍范某某报告。2002年4月间,范在台湾台北县新店市约见宋,向宋表明其间谍身份及所在部门系情报部门,并要求宋为其搜集反映海南政治、经济情况的报纸、杂志、刊物、地图等资料。宋予以答应。几天后,范及其上司黄某某再次约见宋,向宋作出同样的要求,还指示宋搜集我驻琼某部队军事情况,宋答应后,范发给宋活动经费2万元台币。

  2002年4月,宋带着搜集情报信息的任务潜入海南琼海市,搜集了反映海南的政治、经济动态的报刊、地图等资料20多份。同年5月,宋先后两次带其情妇王某某作掩护打探我军情报。同年6月,宋回台湾把以上资料及军事情报提供给了范某某和黄某某,还当场绘制了有关军事示意草图说明。

  为了便于传递情报,范将台湾军情局的电子邮箱编码提供给了宋,还教授了其暗语、编码及记录我军事情报的方法,并规定宋的间谍化名为张晓圆。

  同年7月,宋同童某某窜至三亚,以旅游为名,观察、刺探我军地理及建设情况。
  
  2002年10月,宋返回台湾,将搜集到的我军的军事情报提供给台湾军情局台北站的罗某某。

  因涉嫌在海南从事间谍活动被拘押的台湾人宋孝濂,1月20日在有关部门的安排下与前来探视的妻子和儿子吃团圆年饭。

  2004年1月20日,我安全人员逮捕了 2003年12月15日逮捕台湾间谍行动中漏网的两名台情报人员,至此,台“军情局”在福建的情报网被彻底摧毁。被捕的两名台湾间谍为一男一女,男的叫张旭闵(27岁),女的叫余诗屏(24岁)。这也是大陆在一系列追捕行动中抓获的最年轻的台湾情报员张旭闵。

  张旭闵于1977年出生在台中县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家境一般,其父从事小型农机修理,母亲和弟弟都在帮忙。1997年,年仅20岁的张旭闵进入台“军情局”当勤务员,负责环境卫生和哨站,是“军情局”里的最底层。1999年,他离开“军情局”,先后在一家保险公司和三个旅行社里打工,搞旅游和婚姻中介业务。也就是在旅行社工作期间,他认识了女友余诗屏。余诗屏出生于1980年,2000年高等职业中学毕业后先在台北一家公司上班,后进入旅行社工作。

  微薄的经济收入使张余二人的生活很是拮据。就在这时,张旭闵遇到了他当勤务兵时交往甚密的“军情局”同事。这名同事任职于“军情局”二处,是一名职业间谍。在他的发展下,张余二人先后成为情报员,并于2002年5月被派到福建搜集情报,主要是大陆导弹部署情况。临行前,那名同事对他们说:“你们去后,往返机票这边都给报销,刚开始是试用,如果表现好,就可以正式办手续了。”在大陆最初的几个月里,张余两人相当卖力,“军情局”派他们去莆田,他们就马不停蹄地赶去。因此,“军情局”方面对他们还算满意,不久就办理了正式聘用手续。

  在福建潜伏期间,张旭闵和余诗屏对外宣称,他们是在为台湾一家旅游公司的老板做事。他们以此为幌子,秘密布建搜集大陆导弹情报的网络。“军情局”给他们的月薪是5万元新台币(4元新台币约合1元人民币),同时报销往返机票。2003年年底,张余两人返回台湾汇报工作,因此侥幸逃过了大陆安全部门的抓捕行动。今年1月,台湾“军情局”为他们办理了续聘手续,月薪仍是5万元新台币,进入大陆的期限为1年。“军情局”同时要求他们先潜伏起来,等待上级指令;为安全起见,春节期间不许他们四处活动。
  
  据知情者透露,张余二人给大陆安全部门的感觉是“太年轻”,情报素质很低。他们知识面窄,也不怎么读书看报。另外,他们的上司显然也没对他们的危险处境做任何交代。因此,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身份可能已经暴露,更没有从外界的蛛丝马迹中判断出自己已处于危险境地;入境后对于大陆安全部门对他们实施的监控毫无防范,像“没事儿一样”,被捕时也没有一丝警觉。

  台湾居民王长勇,男,1956年3月18日生,台湾居民身份证号码:H121981231,通行证号码:0320560601(D)。台湾住址:桃园县八德市建国路452巷22号,大陆住址:福建宁德市霞浦县城关万贤街洗马栏189号,2003年12月15日被拘留审查。

  据王长勇供认:他于1999年到福建省宁德市经商,2002年经人介绍与台湾军事情报局间谍许桂福结识,许桂福要求王帮忙搜集大陆军事情报,王表示同意。同年9月,许桂福在台湾桃园市为王长勇办理了参加台湾军事情报局间谍组织手续,规定王的间谍化名为“陈旺”,月薪4万元新台币。许布置王的间谍任务是:搜集大陆军事演习、军队调动情况及福建省三都军港等军事目标的情况。王长勇按照许的要求,曾多次潜入我军事要地搜集情报。

  王长勇接受台湾军事情报局间谍任务,潜入祖国大陆搜集军事情报,造成重大危害,证据确凿,涉嫌犯间谍罪,触犯了法律。

  当王长勇走进会见室时,一直翘首以待的妻子陈慧懋立即扑上去紧紧拥抱着他,久久不肯松手。其老母亲用沙哑的哭声告诉前往采访的两岸记者,她祖籍福建长乐,后来定居马祖,含辛茹苦养育了这个儿子。她说,她儿子长勇本来很老实,是因为喝了酒后被人骗去做坏事的。她虽然自己全身都是病,但因想念儿子,所以专程前来探视。她希望留在福州与儿子一起过年。

  王长勇劝母亲、妻子和妹妹说,年关已到,希望她们赶快回去过年。他说,他在这里一切都好,看守所警员对他都很好,现在除了不自由外,住的、吃的都好,希望她们不必为自己担心。

  当得知母亲因担心他患有高血压,特意从台湾带来了营养品和药物时,王长勇安慰母亲说,这里的医生对他很好,每天给药,不必从台湾带药来。

  他还对前来采访的两岸记者说,本来象他这种嫌犯是不能与家属见面的,大陆政府对他格外照顾,他表示由衷感激。他表示要改正自己的错误,希望能得到大陆政府的宽大处理,早日回家。他母亲见到儿子安然无恙,甚觉欣慰,一再表示感谢大陆政府。

  王长勇的妹妹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说,王的两个孩子也非常想念爸爸,只是他们还小,往来两岸不方便,他们也盼望着爸爸能早日回台湾团聚。

  电力部副部长等落马

  美籍华人方复明通过巨额资金贿赂中国国家工作人员,为外国公司刺探、收买有关工程项目的秘密和情报,已于去年10月被中国司法机关依法审理。

  《法制日报》所属的《法制与新闻》月刊去年12月号披露了该起重大泄露国家机密案件的部分案情,据报道,该案涉及诸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原电力部副部长查克明、7个厅局级、数个处级干部。检察院为此立案11起,目前已审结6起。内部人士称,此案的规模之大、级别之高,实属罕见。

  1995年,我国侦查人员发现美籍华人方复明在中国大陆活动频繁,尤其是在一些国家大型招投标项目过程中,经常出入一些主管领导的住所,行迹十分可疑。

  方复明是何许人也?方复明今年65岁,1957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电机专业,1960年调到浙江省电力局一直到1989年,其间先后历任工程师、浙江省电力研究所总工程师、所长、浙江省电力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1989年后移居美国,1994年加入美国国籍。

  应该说,方复明当年在行业内可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不仅因为他身处要职,与上层领导关系密切,还因为他专业技术的高超,这使得他在电力系统内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即使是到了国外,方复明仍然是一些大企业争夺的目标。1993年其被香港飞雅电力开发顾问公司聘为董事经理。
  鉴于方复明的特殊身份,侦查人员决定暗中对其进行跟踪、监视。

  1999年,方复明再次回到中国。其间,他设宴款待几位如今已身处要职的老部下时,将一台从不离手的笔记本电脑留在了宾馆。侦查人员见机不可失,悄悄地潜入了方复明的房间,打开了那部由方复明自己改装,号称具备目前最先进笔记本电脑3倍容量的手提电脑。里面的内容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电脑中有500余份材料,其中大部分是国家机密文件,有的甚至还带有中央领导的批示。更让人触目惊心的是,侦查人员在电脑里还发现了一张表格,上面分别列出了年月日、我国主要的项目工程名称、负责人员以及他们收取的好处费金额等。其中涉及35名个人或单位,包括在京的??赫然记录着方复明计划行贿数百万美元,已支付50多万美元以及受贿人的签字收据等情况。

  这实际上就是一张佣金分配表!从这些资料看,侦查人员断定方复明近年来的主要工作就是为一些外国公司做项目代理,通过用巨额资金贿赂我国家工作人员的手段,为这些公司刺探、收买有关工程项目的秘密和情报,从而从这些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顾问费。侦查人员没有贸然行动,迅速离开了宾馆。

  由于此事牵扯面大,案情较复杂,司法部门决定对方复明实施边控,一场面对面的战斗开始了。2000年2月28日,尚且蒙在鼓里的方复明再次回国,刚一下飞机,就被等候多时的侦查人员扣押,对其采取了监视居住的措施。经上级批准,此案涉嫌经济犯罪部分由检察机关侦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北京地区的侦查任务交办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该院迅速从各院抽调了几名业务骨干,由李兆、田明海、白鸿政、于书京、游立、冯宝军、焦姝珩等组成了3?13专案组。专案组兵分三路,一路负责方复明的审讯,一路将所有签字收据进行笔迹鉴定,另一路按照佣金分配表与有关人员正面接触,以佣金分配表为突破口各个击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侦查行动在绝密的情况下开始了。

      
但是侦查员从方复明电脑中提取的签字收据,大部分署名与佣金分配表中受贿人的姓名是不符的。这是怎么回事?侦查员迅速调取了佣金分配表中受贿人的笔迹进行比对,其中一个叫“姚午鸿”的签字收据引起了侦查员的注意。这个笔迹怎么会与原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进口处处长吴守仁(正处级)的字迹一模一样?这两个人有什么关系吗?侦查员决定会会这个吴守仁。

  2000年4月18日,侦查员身着便装来到吴守仁的单位,毫无准备的吴守仁脸色骤变。不过他只承认曾经收取过他人的一些烟酒类的物品,其他问题一概不知。看起来,他是不见兔子不撒鹰!侦查员决定将其带回检察院讯问。吴守仁的头上渗出了汗珠……

  1985年,我国对北仑港电厂项目向国内外招标,日本丸红株式会社等几家公司参与竞标。当时,丸红公司投标图纸上的某些数据并不符合招标书的要求。为了能顺利中标,丸红公司找到了这个项目的招标业主——浙江省电力局的副局长方复明,希望他能为公司推荐一个代理公司,事成之后必有重谢。

  按照规定,方复明只负责审查此项工程的采购指标、技术条款等,其他方面方复明也鞭长莫及。但是方复明想到了两个人。一个是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副总经理刘连城(副局级),另一个人就是吴守仁。对外公司在这个项目中主要负责对几个竞标公司合同中的商务条款等进行审查,参加商务部分的合同谈判,而这两个人在整个竞标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位置。尤其是吴守仁,重要的评标工作都要亲自参加。过不了他们这一关,丸红要想中标那是难上加难。因此,找不找代理公司是小事,关键要打通这两个人的关系。

  由于都是电力系统的老人儿,方复明和刘连城、吴守仁的关系很熟。于是,他把刘连城和吴守仁推荐给了丸红公司。不久,丸红公司大张旗鼓地宴请了三人。有方复明在一旁敲边鼓,刘连城和吴守仁当然明白丸红公司的意图,“既然大家关系都不错,面子还是要给的,更何况也不白干。反正洋人的钱不拿白不拿。”刘连城和吴守仁等人一拍即合。

  项目中的几个关键人物都已被买断,丸红公司的竞标一路绿灯。最终,丸红公司成功取得了北仑港项目的承揽权。

  此后,丸红公司按照约定向方复明支付了16万美元。方复明自己留下8万美元,剩下的8万美元刘连城和吴守仁每人4万美元。为保险起见,刘连城将自己的份额暂存于方复明处。1990年之后,刘连城到美国公干,打电话给方复明,称要用钱,请他把钱汇到其子在美国的个人账户上。按照刘连城的要求,方复明先后分两次将3.8万美元汇了出去。之后,刘连称将这笔钱存进了中国银行。

  1996年1月,方复明将1万美元酬金交给吴守仁,吴守仁以“姚午鸿”的名义签收;1996年2月至2000年春节前,方复明分4次给吴守仁在美国求学的儿子汇款3.6万美元。此后,方复明所在的飞雅公司为感谢吴守仁在其他项目上的帮助又支付给其1.9万美元的好处费。

  2000年4月29日,检察院以吴守仁涉嫌受贿罪将其逮捕。他的被捕,在电力系统产生了异常的反响。2000年5月16日,当侦查员找到刘连城的时候,时年已经72岁的刘连城什么也没说,一五一十地交代了所有问题。在说到所收钱款应是什么性质的时候,刘连城做了一番可笑的阐述:“我们的身份是不能做代理、顾问的,所以这笔钱既不能叫代理费,也不能叫顾问费。否则不是吃里扒外了吗?”不知道按照他的逻辑,他们现在的行为算不算是吃里扒外!

  对方复明的审讯并不顺利,仗着自己是美籍华人的身份,方复明的态度异常强硬。侦查员抓住他的心理,与他展开了一番智力比拼。几个回合之后,方复明老实了许多,开始交代自己的问题。从他的交代中,侦查员注意到另外一个人——永濑国男。2000年9月2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行贿罪对永濑国男立案侦查,同日刑事拘留,10月8日将其逮捕。

  说起来,永濑国男和中国还颇有渊源。1938年,永濑国男在日本出生。还不到7个月,他的亲生父母为了躲债,将他交给了邻居——旅日华侨潘某收养。在潘某的悉心照料下,永濑国男一路顺利地读完了小学、中学、大学,1963年受中国外交部的聘请,到北京外国语大学亚非语系任讲师、副教授,断断续续直到1979年11月回到日本。由于其在中国具备良好的人际关系,1986年,日本三井物产株式会社聘请其为部长、特别顾问等职务,主要负责在中国的大型投标项目。从此,永濑国男在中国开始了他的“攻垒”计划。第一个被击中的就是原电力部副部长——查克明。

  据永濑国男交代,1987年左右,在山东邹县火电厂二期扩建项目中,三井为某公司做代理,结果未中标。为此,三井拜访了时任山东电力局局长查克明。当时,查克明就对三井的人说,“以后再有项目就要先和我谈,什么投标不投标的。”(据说,这句话后来成了日本商社中流行的查克明语录。)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三井哪有不明白的道理。此后没多久,查克明就调到电力部任主管基建的副部长。于是,三井公司决定一定要搞好和这位铁腕人物的关系。

  1996年2月,查克明率核电考察团访问日本。三井觉得这是个好机会,于是派遣永濑国男拜访了查克明,并为他准备了1000美元的零用钱。“一点小意思,就当作在日本的花销吧!”查克明嘴里说着“不用客气”,手却接过了信封,还没忘了嘱咐一句:“以后有事来北京找我。”

  应该说,查克明能到今天的位置,是靠实力一步一步走过来的。当年,他是大亚湾核电站的突击队队长,业务水平即使是在美英同行中也是有口皆碑的。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正直了一生、清廉了一生的领导干部在市场经济大潮下,迷失了方向。查克明开始琢磨着怎么利用自己的职位和权利在退休前挣点钱了。

  1997年上半年,三井公司参与了浙江嘉兴火电厂二期项目的投标。为谋求查克明的支持,永濑国男给查克明送去了1万美元。查克明照单全收。下半年,嘉兴项目正处于上报国务院的审批阶段,由于日本银行的贷款利率高于德国在山东聊城项目上贷款的利率,查克明不太满意,希望日本方面能够降低一些利率。听到这个消息后,三井公司非常着急,马上安排对策——由永濑国男再给查克明送一些美元。

  结果,2万美元堵住了查克明的嘴,他再也没提降低利率的事。三井公司暗自庆幸,美元送得及时。于是趁热打铁,在一次盛宴之后,永濑国男又悄悄地递给了查克明一个内装3万美元的信封。得意忘形的查克明将招标工作中的要求以及三井公司在此次招标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底牌全都告诉了永濑国男,并且许诺:“耐心等着吧,会批下来的。”1998年1月8日,查克明同意并签署了上报国家计委的有关文件。五六个月后,嘉兴项目被批了下来,三井公司成了嘉兴项目的总承包商。

  1998年8月,我国开始运作嘉兴项目的融资事项,时任国家电力公司国际合作局局长谭艾幸(正局级)是这一事项的负责人。此人在全国乃至国际上可以说是声名远播。由于我国的几次大型项目融资都是他一手操办,因此级别虽然不高,但却属于重量级的国际知名人士。这次,“三井”把攻垒的重点又放在了谭艾幸身上。“如果能得到此人的支持,三井公司的融资几乎就不是问题。”

  当时,与三井一同竞标的还有英国、法国的公司等,中方是浙江省电力公司。用谭艾幸的话说,从技术角度讲,这几家旗鼓相当。可谭却对三井公司“青睐有加”。谭向永濑国男透露了内部消息,并出主意:第一,要加大三井公司在中国的分包力度;第二,降低造价;第三,融资利率不能超过6.3(这个数字是我国内部掌握的谈判界限。由于被泄露,使得最终成交的利率高居不下,国家遭受了巨额损失)。作为交换,永濑国男给了谭1万美元。
  
  融资工作一开始,永濑国男再次找到谭,希望谭能利用自己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做做日本政府和通产省银行的工作。由于上次“合作”愉快,这次谭艾幸也“勉为其难”的欣然从命。1998年8月18日,应三井公司的邀请,由浙江省电力局副局长韦国忠任团长,谭为顾问,连同其他部门的人员一起赴日,访问了日本樱花银行等,商谈关于浙江省嘉兴二期项目的融资问题,并提出了融资方案。
  当事情办得差不多的时候,永濑国男不失时机地将一个装有2.5万美元的信封交给了谭。为了怕谭嫌少,8月22日谭先期回国的时候,永濑国男在机场又给了谭1万美元。

  2000年7月24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谭立案侦查,7月27日对其刑事拘留,8月9日将其逮捕。2001年4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查克明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立案侦查;2001年9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查克明有期徒刑12年。

  根据佣金分配表上的内容和方复明、永濑国男的交代,我国的检察机关全面出击。经过侦查,一批官员的受贿行为纷纷败露:

  犯罪嫌疑人刘加宇,39岁,国家电力公司国际合作部和计划与投资部高级工程师(副处级)。1995年至1999年底在北仑港、禹州等项目中,刘加宇非法向方复明等人提供大量招标底牌、评标意见等经济情报,收受或索取方复明等贿赂款36.5万美元。2000年4月14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加宇立案侦查,2001年7月13日,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移送审查起诉;

  王建国,61岁,原国家机械工业局国际招标审查处处长(正处级)。其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主管的项目中非法收受日本三井株式会社永濑国男4.5万美元、电力设备总公司部门经理关某1万元人民币、廖某11万元人民币、机械进出口公司成套设备部经理贾某6万元人民币。2000年8月3日,北京市检察院以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2001年1月6日,该院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移送审查起诉,4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犯罪嫌疑人席胜建,39岁,浙江省电力局外事秘书。曾在北仑港、扬州、浙江500KV变压器、镇海等项目中为方复明提供过情报和帮助,佣金表上计划给付23万美元,已付10.5万美元。其不仅给方复明提供了大量密件,收取巨额美金,还和方复明私交甚好,是方复明在浙江等地承揽项目的核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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