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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中标的信息化项目,到底谁是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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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9 15:2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读:
近些年,在信息化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0元中标”“1分中标”等行业怪像越来越多,以至于见怪不怪。也常常会听到大家议论“0元中标”、“低价中标”这种恶性竞争的背后内幕,不利于市场有序竞争,也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但是同样的怪像却还是频频上演。本文就来一起探讨一下,“低价中标”的信息化项目,到底谁是赢家呢?


首先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近期连续出现的“低价中标”事件。

2017年3月17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厦门市信息中心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7-WS034厦门市政务外网云服务中标公告》显示,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为0.01元。

2017年3月17日,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辽阳市信息中心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硬件建设项目中标公告》显示,中标供应商名称为中国电信辽宁省辽阳分公司,中标金额为0.01元。

2017年3月20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上海市证书采购中心第2017-10075号信息-上海电子政务云服务中标公告》中显示,中标供应商名称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0元。

这些0元中标的项目,采购方、评审专家们难道真的认为0元的开发建设费用是合理的吗?或者是这些O元投标并中标的供应商是在做公益吗?当然都不是,大家都心知肚明,世上绝没有免费的午餐。在这样的博弈中,到底谁是赢家呢?笔者认为,这样的游戏到最后只能是双输的结果,谁都占不到便宜。

  首先,我们来从软件开发厂商角度来分析。不少厂商在有些所谓战略性项目或者是战略性客户的招投标活动时,常常会不惜代价,所以才会出现此类0元中标事件。这些厂商在项目建设的初始阶段想的是一定要战胜竞争对手、一定要拿到项目,因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特殊性,越到后期采购方对供应商的技术依赖性就越强,到那时他们就可以把之前“垫付”的成本都拿回来,业界把这种现象美其名曰“钓鱼工程”。

接着,再来看下采购方。在信息化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出现0元投标的供应商时,采购方当然也明白世上没有免费午餐的道理。但为什么还会选择0元中标呢?原因主要有二。其一,我国招投标法中规定的是低价中标,选择0元中标是合规的;其二,既然可以不花钱就办事,那就先办呗,反正也不花钱、没有投资风险嘛。

最后,我们来看看此类低价中标项目接下来会发生哪些事情呢?我们常常会听到如下版本的故事:
- 项目要验收了,采购方会发现,很多功能都没有开发或者实现的很牵强、不好用,只能找供应商。供应商也很难办:本来这个项目我们就没拿到钱或者拿的钱很少,现在看项目规模和工作量远远超过预期,我们也没法继续投入了,赔不起啊。甲方也无语了,因为供应商说的是事实啊,但是项目到时间必须要上线、核心功能必须要实现,怎么办?此时甲方一般就给跟厂商说,你先把问题帮我解决了,一些费用我们在二期会考虑的。此时,就开始上演“钓鱼”了。
  - 项目做到二期、三期后,采购方对供应商的技术依赖性越来越强。此时,如果想要再更换供应商,那基本是不可能的,除非真的是下定决心推倒重来。所以有不少采购方就会有这种感觉:项目怎么越做越贵,到后期一些简单的功能修改动辄就得上百万。而且最要命的是,只能找原开发商来解决。怎么办?其实也没有办法,谁让你前面欠债太多呢?
- 到最后,双方的关系很可能就会走向崩溃。因为对采购方来说,会感到后期的维护成本越来越高,再继续以高价采购就会带来采购风险。对软件厂商来讲,前面垫付的成本一定得在后期连本带息的要回来啊,公司总不能真的赔钱吧?所以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了。

  以上主要从微观层面分析了当事人(采购方和供应商),那么我们再来看看从整个行业层面会带来负面影响:
第一,不利于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软件产业的规模已突破4万亿,但是软件公司的盈利水平却很低,甚至大部分软件企业还要靠国家的退税补贴才能生存。这与如此大的产业规模是非常不相称的,这也是国内软件企业一直大而不强的原因之一。软件厂商需要有合理的利润,才有可能真正进行合理的研发投入,研究新技术、新方法,而此类恶性竞争的存在导致大部分软件厂商很难拿到合理的利润。同时,这样的市场环境也不利于小微企业的成长和发展。虽然国家近年来出台很多政策,鼓励创新创业,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但是,在这种恶性低价中标的实际环境下,小微企业根本是入不了局的!因为他们根本就垫付不起如此高的成本。
第二,不利于各行业信息化建设。当今没有哪个行业的信息化建设能离得开软件的支撑的,所以软件系统对信息化建设成效的影响越来越大,甚至起到决定性作用。而软件项目的质量伸缩性非常大,当软件项目预算不足或者低价恶性竞争时,牺牲的往往就是质量,信息化项目的质量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系统上线的时间也会大大延期。这些都会直接影响到采购方信息化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甚至出现产品刚上线就下马的僵局,因为已经错过市场良机了。

这种双输的结果难道没有办法解决吗?答案肯定是有办法。但是需要各方一起去努力创造和维护一个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虽然《招投标法》规定的是“低价中标”,但同时也规定了“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那么现在的核心问题是:到底什么才是成本价格?
   因为软件的特殊性特点(看不见摸不着的逻辑产品,其生产过程主要是人的智力成果,其生产成本主要在开发和研制),导致软件特别是非产品型软件的成本核算就很难。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201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软件研发成本度量规范》(SJ/T11463-2013),来指导各方使用科学、统一的方法来估算软件项目的开发成本。在这个标准中规定的软件成本估算方法,简单说主要分成三步。第一步,使用功能点方法估算软件规模,也就是软件大小,这是整个成本估算的基础;第二步,在功能点规模估算基础上,结合软件开发生产率等软件开发因素(利用软件基准数据回归而来)来估算软件开所需要的工作量,单位为人天或者人月;最后,根据估算出来的工作量乘以人月费率来计算出软件开发的成本。
该标准的颁布实施目的是将软件项目采购的竞争,由恶性价格竞争转到软件生产效率、软件质量、服务的竞争上,采购方以公允的价格(不是低价)采购软件服务,软件厂商赚取到合理的利润、确保软件的交付质量和交付周期,这才是整个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在未来,随着大家对恶性低价竞标带来的社会危害的认识的加强,随着这个标准越来越广泛的被业界所采纳和应用,相信此类0元中标事件会越来越少,信息化服务的采购方和供应方也必将会走向双赢,越来越多的项目以公允的、合理的价格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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