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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資金入股台灣IC設計業 台灣設5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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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4 17: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轉自台灣經濟日報消息,經濟部開放陸資入股台灣IC設計業五大限制條件出爐。經濟部長鄧振中昨天赴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指出,五大條件最重要的是陸資對投資企業不得具有控制能力、陸資董事席次不得過半等,且必須提出合作策略。



  陸委會也提出一些限制,發言人林祖嘉指出,開放前提是國家安全、經濟安全都沒問題,若對台灣産業有幫助,陸委會尊重經濟部評估結果。

  投審會官員也說,開放細節還在研擬中,限制條件也可能再增加。

  鄧振中昨再針對“開放中資投資IC設計産業”案,向立委報告初步規劃。他說經濟部的五大限制條件包括:

  一、應提出産業合作策略並經專案審查通過。二、對投資企業不得具有控制能力。三、陸資投資人于專案審查時,應承諾陸資股東不得擔任、或指派其所投資事業之經理人。四、擔任董事之人數不得超過其他股東擔任之總人數。五、不得于股東大會前征求委托書等。

  不過,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台聯立委葉津鈴仍質詢,經濟部應遵守看守內閣分際,不應該貿然開放陸資投資IC設計,“不要打開城門讓木馬進來”。

  經濟部對陸資投資IC設計業的五大條件、可能投資我IC設計業的陸資

  鄧振中受訪時回應,“沒有人會做這種事情”,強調要給予企業界更大空間。他說,政策沒有一定要在“看守期”前開放,但看守期長達四個月,國際市場又變化快速,期待盡速完成任務,主張不排除任何可能性,也可能先評估完成後由新政府決定。

  鄧振中說,台灣IC設計業排名全球第二,僅次于美國。晶圓代工與封測業更居全球第一;面對大陸內需市場的高度成長空間,台灣業者對布局大陸市場,及與大陸業者發展策略聯盟的需求與日俱增。

  鄧振中強調,開放的同時,需保護台灣技術優勢、避免不當挖角、技術不當移轉、保護商業機密、産業外移等考量,未來仍需要再與業者進行充分討論,因此也會在召開公聽會後,才會決定是否開放。

  未來獲得各界共識後,將召開跨部會協商,確認開放內容及限制條件後,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業別項目”,並納入限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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