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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遭前高管曝光发家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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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RD网友  发表于 2015-7-30 18:55:49 |阅读模式
高通公司大中华区前总裁 雷鸣告诉你鲜为人知的内幕


  热闹了多年,也翻炒了多年,但中国的3G进程到现在仍处于一片迷茫当中。是谁卡住了中国3G进程的脖子?

  毫无疑问,部分跨国公司设置的高昂专利费是阻碍中国3G步伐前进的一块巨石。

  2005年4月23日,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奚国华在参加2005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时公开表示,跨国公司收取过高3G专利费这一行为导致3G进程缓慢,并呼吁这些跨国公司降低专利费用。

  奚国华副部长的一席话成为“3G专利谈判受阻”事件的最好注解。据悉,在这场关于WCDMA的专利费谈判过程中,高通公司在其他专利拥有者摩托罗拉、诺基亚、爱立信等同意降低专利费的情况下,谈判最终因高通公司的拒绝接受而搁浅。

  作为世界最大的通讯市场,中国通讯业的每一步进展都充满着坎坷;作为世界知名的通讯公司,高通公司已演变成CDMA生态圈里的巨鳄,其拥有的1400多项专利足以让人望而却步。

  这家出售知识产权的公司真的是阻拦中国3G进程的巨石吗?也许,从另一侧面观察,更能了解高通的真实面目。

  雷鸣先生是高通公司大中华区前总裁,他见证了高通的成长,更熟悉高通的一切事务。

  到底谁是卡住中国3G脖子的幕后主角?现在,经过雷鸣先生的观察和反思,一件件鲜为人知的事终于曝光在读者的面前。

  相信看完此文披露的诸多内幕,答案就在你的心中!

  高通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圣地亚哥,迎面而至的一堵厚厚的墙上,镶嵌着高通所持有的CDMA的1400多项专利,高通的一切都聚积在这里:财富、地位、声名……资本惟一的本性就是攫取高额利润,高通深谙此道。然而,高通掌握的知识产权,及其垄断性的公司文化,使高通成为CDMA在中国发展的最大障碍。

  第一章:高通靠“三桶金”打开市场大门

  20年前,还没有高通。

  加州大学教授、高通的创始人艾文·雅各布曾经开了一家公司。老雅各布卖掉这个公司后,几乎准备在圣地亚哥这个美丽的海滨城市颐养天年、享受生活了。

  若真是这样,今天的高通也就不复存在。

  第一桶金:老雅各布要来20万美元

  高通公司在1985年成立。老雅各布和大学教授维多比等成立了有7个创始人的高通公司,最初是在圣地亚哥的一个坟场旁租了一间小房子,毋庸置疑这是一个很小的公司。但老雅各布和维多比在业绩上非常突出,两个人都是教授,都有自己的发明,尤其是维多比,当时的一种编码方法在通讯业界很知名。

  1987年,老雅各布到处找合同,他带着3个人来到劳拉太空公司(前福特太空公司),当时美国太空总署给了劳拉公司一个50万美元的合同,用作发明一个利用卫星资源通讯的设计。劳拉公司当时需要寻找一种技术,经过缜密的研究后决定用CDMA技术,但当时有3家CDMA厂商,除了高通还有两家,一家在加州,一家在纽约。我——雷鸣当时是劳拉公司的技术总监,研究了3家公司后,我觉得高通的技术还不错,便把高通放在首选,最后把其中一项20万美元的合同分包给老雅各布。

  对于刚刚起步的高通来说,这20万美元的合同无异于高通掘得的第一桶金。

  第二桶金:李建业博士救了高通

  高通的第二桶金来自一位美籍华人——李建业博士。高通的第二桶金可能是高通发展史上最重要的一桶金。

  1989年2月,老雅各布、维多比一行10人走访当时在旧金山太平洋电话公司(现沃达丰公司一部分)做首席科学家的李建业博士。向李博士提出一些有关CDMA发展的建议。当时,商用CDMA技术只是停留在纸上的概念,并没有具体的技术方案。

  李建业早在1985年便取得CDMA的两项专利,是CDMA专家。李博士向老雅各布指出要实现CDMA商用化,首先要把CDMA用在移动电话上,要解决“功率控制”问题。

  1989年4月,高通再访李博士,并称已找到解决“功率控制”的技术方案,并要求太平洋电话公司给他们一个20万美元的研究合同,进一步研究CDMA商用。

  李建业对高通说,在纸上研究CDMA技术,对太平洋电话公司没什么用,如果高通能在6个月内演示其CDMA功率控制技术,太平洋电话公司愿支付高通100万美元。

  这100万美元,无疑是高通公司发展中最重要的一桶金,因为高通不但取得这一桶金,更重要的是争取到太平洋电话公司(当时美国西部最大的运营商)对CDMA的认可。

  当时的高通,如果没有太平洋电话公司的认同与支持,其CDMA方案根本不可能成为美国第二代移动通讯标准之一。因为当时美国的TDMA已被业界投票接受为美国第二代移动通讯标准。更重要的是,李建业博士正是美国主持第二代移动通讯标准小组的组长。没有李博士及太平洋电话公司的支持,CDMA不可能被作为第二代移动通讯的标准。

  15年后,事过境迁,高通成为CDMA生态圈里的巨鳄。

  第三桶金:韩国救了CDMA一命

  高通的第三桶金实际上是一座金山,是一个国家——韩国。知道内幕的人都说:“高通发明了CDMA,却是韩国救了CDMA一命。”

  虽然高通最喜欢用韩国的CDMA做样板,说高通救了韩国。但知道CDMA发展历史的人都知道,在90年代初,要是没有韩国政府全力投入CDMA,CDMA可能就夭折了。

  1994年,摩托罗拉在香港建立起全球第一个CDMA网,但效果和服务质量都太差,全球其他运营商对CDMA失去信心,设备厂商也对CDMA技术半信半疑。由于老雅各布本身在中国市场战略上的错误,中国政府决定全面推广GSM而不是CDMA。GSM在中国迅速发展。到1997年时,以每月增加一百万GSM用户的速度增长。

  CDMA由李建业博士在1990年介绍到韩国电子通信研究院,并于1990年11月,高通和电子通信研究院(ETRI)签署有关CDMA技术转移协定。1993年韩国政府宣布CDMA为其惟一第二代移动通信标准,并全力投入CDMA设备及手机的本土化,全力支持韩国厂商三星、LG、现代等投入CDMA技术的商用化及进一步发展。1996年11月,韩国的CDMA用户达到1百万,第一次向市场证明CDMA正式商用的可能性,让美国一些运营商及设备厂商对CDMA技术开始恢复信心,也让韩国厂商在CDMA市场上初露头角。

  按常理,韩国应该对高通十分感激,但韩国通信界人士中,上至政府部长,下至企业员工,却没有人对高通表示感激,反而众口一词地说高通“忘恩负义”。

  这是为什么?据了解,高通在1990年和韩国签约后,答应提供给韩国厂家最优惠的条件,但韩国人却发现高通为了其利益,常常以比韩国更优惠的条件提供给其他厂商,而且又规定了非常严密的保密协定。因此,虽然韩国厂商明知高通背信忘义,但由于不知道别人的商业协议细节,也拿高通没有办法。

  此外,高通在和韩国电子通信研究院签约时,答应把每年在韩国收取专利费的20%交给韩国电子通信研究院。但后来高通却不认账,韩国政府和电子通信研究院一气之下,把高通告上法庭,最后裁决高通必须履行合约,必须与韩国电子通信研究院分享收益。

  有了合约还要毁约,完全暴露出高通公司的不诚信,也怪不得韩国人说高通:“讨厌,忘恩负义”。 去年韩国政府在选择无线平台接口标准时坚持指定WIPI作为单一的国家(WIPI是一种韩国国产开放源码的技术),而否决高通的BREW,并要求高通开发一个适用于WIPI的产品。从这一行动,也可以看出韩国上下对摆脱高通垄断的决心。

  这也算是因果报应吧。

  第二章: 高通三失中国市场的幕后秘密

  可以说,在高通CDMA中国发展的历史中,有过几次机会,高通只要抓住一次,就足以改变世界,但是在知悉内情的人看来,高通因为与人打交道不够“诚信”,致使每次都失掉了机会。

  比如:当初中国邮电部对CDMA非常感兴趣,甚至已经决定中国要全网上CDMA,但最后却是GSM成为二代通信标准,由此影响了整个世界的通信格局,这当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再比如:当年高通抛下邮电部私下与辽宁省达成协议,这是为什么?还有,高通CDMA的两个强劲对手TD-SCDMA和LAS-CDMA的产生是不是和高通有关……

  在CDMA发展的很多关键时刻,重重内幕因为当事人的闭口不提而蒙上历史尘埃。但在今天,这一个个不解之谜在知情者的透露下,正在浮出水面。

  毁约日庆公司 高通失掉第一个机会

  高通想进中国开拓市场,谁都很清楚,但为什么高通总是不能如愿呢?

  从90年代初开始,高通就一直想进中国,但它每次进中国都会受到挫折。对此现象,老雅各布总是把原因归咎于中国政府,说是中国政府不让他进来,最后向美国政府求援,向美国参议员说中国政府不让CDMA进中国。在他的游说下,美国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听信了高通的说辞,给中国政府施加了很大的压力,一定要让CDMA进来。

  但美国政府不知道,其实责任并不在中国政府,而是高通自己毁掉了一个又一个把CDMA引入中国的机会。

  实际上政府从90年代初,就很想引进CDMA。只是高通本身一次又一次地不了解中国的文化,不了解中国的人际关系和做事的方法,把几个历史性的机遇都丢掉了。

  高通CDMA进入中国的早期情况,知悉情况最深的是一个叫日庆的公司,它是当时负责高通在中国一切业务的公司。虽然现在已经没有多少人知道日庆公司的存在,但在当时,日庆公司对高通CDMA进入中国所起的关键作用谁也无法抹杀。

  日庆公司是一家韩国公司,当时在香港和韩国都很活跃,是一个完全做电信业务的公司。它曾经代理阿尔卡特光纤、代理程控交换机、代理韩国的很多大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日庆公司的负责人叫金昊墉,是一位韩国人。另一个在中国至关重要的负责人是陆雁。

  日庆公司在香港、北京、汉城都有办事处。那个时候韩国的CDMA刚刚开始,金昊墉觉得CDMA不错,就想把这个技术介绍到中国来,高通就请他和陆雁做顾问,和他们签订合作协议。约定CDMA引入中国后跟他们分成;并答应日庆,把CDMA引入中国后,由日庆独家代理高通4年。

  金昊墉和陆雁开始花钱运作,从1991年到1992年,在中国到处开研讨会。第一次把CDMA介绍进了中国。

  这时,邮电部(信息产业部前身)对CDMA表现出明显的兴趣,组织了很多研讨会。当时中国还是模拟手机,GSM在中国也并没有发展,实际上邮电部内部已经决定:要全网上CDMA。

  知悉这个消息后,日庆公司花了很大精力去做这件事情。大约在1993年年中,金昊墉和陆雁陪同中国邮电部副部长朱高峰及邮电部代表团到韩国及美国考察CDMA。他们的行程如下:

  1993年7月5日,代表团抵南韩与政府部门会谈;

  7月9日,代表团抵美国旧金山并参观劳拉太空公司;

  7月12日,抵美国圣地亚哥与高通签合作备忘录;

  7月18日,抵华盛顿与美国FCC会谈;

  7月18日,美国宣布CDMA IS-95为第二代数据移动通讯标准之一。

  邮电部副部长朱高峰访问高通公司的时候,来到了老雅各布的家里,在他家里签下了一份备忘录,内容是中国全网上CDMA……高通本来在那个时候就快成功了。

  但是当朱高峰副部长访问美国以后,老雅各布就觉得不再需要这两个顾问了,就毁约,根本不承认日庆公司有4年的独家代理权。老雅各布把这层关系砍掉后,CDMA在中国的进程就慢下来了。

  在这竞争的节骨眼上——联通公司出来了。1995年,联通宣布用GSM做第二代技术标准,很快邮电部也宣布采用GSM标准。

  关于邮电部为何会上GSM,比较多的说法是:联通既然已经上了移动电话,邮电部已经等不及当时还不够成熟的CDMA。但其实两个技术的成熟度不会相差6个月,GSM是比较成熟一点,联通上GSM的理由主要是因为GSM当时有6、7个公司供应设备,而CDMA只有摩托罗拉有设备(当时高通还没有开始生产设备和手机),说邮电部等不及CDMA,但是为什么等不及呢?如果当时和邮电部的关系好,6个月还是可以等的。

  毁约日庆公司后,高通第一个历史性机会就丢掉了。

  高通背信邮电部 失去第二个机会

  中国政府当时虽然上了GSM网络,但也没有放弃CDMA。

  1995年,又一个机会来到高通的面前。当时,邮电部与高通谈判,希望合作发展CDMA,已经具体到了组建合资公司的地步。据了解,当时拟建的合资公司架构是这样的:506厂(现在的首信)持股40%,邮电科学技术研究院持股9%,高通公司持股51%,高通公司获准在中国建5个实验网。

  据了解,当时中国方面主谈的人是大名鼎鼎的周寰。周寰是邮电部科技司司长。双方已经谈得差不多了,但这时高通却突然提出一个“第3方专利纠纷”的问题,说CDMA核心技术中由于涉及其他公司的产权问题而导致的法律纠纷应由合资公司承担,因而赔付应由合资双方承担,而中方则坚持应由高通公司单独承担。双方在这个问题上陷入了僵局。

  这时,高通竟然暗渡陈仓,私下里瞒着邮电部和辽宁省签定了一个协议:准备和辽宁合资生产CDMA设备。

  根本不了解中国国情的高通,立马尝到了这种背信弃义行为的后果,邮电部当即中断了和高通的一切谈判。邮电部要求高通道歉,但老雅各布却不肯道歉。

  与高通中断合作后,506厂和诺基亚成立了合资厂,生产GSM手机,也就是现在的首信诺基亚。诺基亚在中国能有今天,完全是高通自毁了到手的机会。

  另一方面,还有一个令人深思的事情:这件事情对周寰的触动应该很大,他后来担任大唐电信的董事长,一直坚持研发TD-SCDMA,可见与这件事是有一定关联的,就是他他觉得中国一定要做有自己知识产权的产品。

  不过,这一次高通没想到的是,它不但毁了一个已经到手的绝好机会,还为自己造就了一个非常强劲的对手。

  高通过河拆桥 失去第三个机会

  1997年,中国决定用长城网发展CDMA,这意味着高通还有机会。

  果然,1998年,高通的机会又来了。然而事情演变的结果,是高通毁掉了这第3次到手的机会,原因还是因为高通“过桥拆板”。

  这其中一个关键人物就是现在的方正连宇董事长、原沃达丰副总裁兼首席科学家李建业。应该看到,李建业博士是高通的大恩人,虽然现在高通并不提他。

  1989年2月的时候,高通还只是一家小公司,雅各布和副董事长维多比去拜访李建业博士,希望能获得一个20万美金的合同以研制和发展CDMA——为了一个20万美元的合同老雅各布亲自出马,可以想象当时高通是多么的弱小。

  李建业很爽快,他列出了几个问题。告诉高通:“要是能解决这几个问题,我就给你100万”。高通拿着这几个问题回去彻夜攻关,6个月后解决了这几个问题。这100万美元不仅是资金支持,更重要是它代表着一个运营商的肯定,马上就吸引了很多的人来。另外高通的第一个测试网,就是在洛杉矶沃达丰的网上做的测试。不仅如此,李建业还在很多标准组织里为CDMA打拼。所以李博士从头到尾,对高通的帮助非常大。而且,李建业把CDMA引入中国也不遗余力。1992年,他来到中国大力推介CDMA。

  1998年,高通的第3个机会到来了。李建业和高通的副董事长维多比来到中国,和中国政府签订了协议。在协议中,高通答应不收入门费,不收提成费,换中国3个省上CDMA——随便他选3个省。

  高通拿了这个协议以后,就回去透露给了媒体。结果高通股票大增,升了以后呢,高通毁约了。当时他们可能又觉得3个省太少,想多要几个省,但为什么在股票大升之后毁约?结果是一个省也没有。

  这样一来,维多比很没有面子,李建业在这个事情当中做了很多工作,却是这样的结果,也很没有面子。后来,李建业和北邮的教授李道本合作,成立了连宇公司。连宇发展的LAS-CDMA被认为是完全跨过了高通的专利。

  而高通首席科学家,被誉为“CDMA之父”的维多比,也在2000年离开了高通。

  第三章: 老雅各布的两个“黑箱”

  老雅各布有两个“黑箱子”:一个是技术上的黑箱子;一个是对付合作伙伴及对付当时高通内部合伙人的黑箱子。

  技术上的黑箱子让高通在第二代移动通信及CDMA的发展中牟取暴利,对付合作伙伴的黑箱子使高通能利用合作伙伴的资金发展自己的技术,最后吃掉合伙人。

  老雅各布也用这个黑箱子,把同打天下的老战友一个又一个地逼出高通,又把CEO的位置交给儿子保罗·雅各布,正式建立高通雅各布王朝。和高通合作的公司,或为雅各布家族工作的人,都要小心这两个黑箱子,就像西游记里的魔瓶一样,只要你一回答它的问话,便会被吸进魔瓶化成脓水。

  老雅各布黑箱的由来

  “雅各布的黑箱”,源自于高通在90年代中为全球星系统设计的一套设备。在90年代初,地面移动通信包括GSM、CDMA及PHS。在全球星系统设计中,很多跨国公司和集团也提出用低轨道卫星作全球覆盖,提供全球性卫星手机移动通信服务。其中包括摩托罗拉提出的“铱星”计划,以及当时劳拉公司提出的“全球星”计划。

  在全球星计划中,劳拉公司根据我的建议,采用48颗低轨道小卫星覆盖全球,由劳拉负责卫星的生产、发射,由高通负责地面站及手机的开发生产。

  作为一个全球性的卫星移动通信系统,全球星必须和当时的两大技术标准:GSM及CDMA兼容,才能真正实现“全球通”。当时全球星提出了高通在地面站和手机的设计中须将GSM及CDMA兼容的要求,老雅各布一口答应,并在黑板上画了一个箱子的图,称为“标准转换器”。说是可以由这个箱子,把GSM和CDMA的标准互转。

  在老雅各布的说辞下,全球星的管理层真的以为高通有这样的技术,可以使GSM与CDMA兼容,便给了高通一个2亿3千万美元的合约。结果数年后,不但“雅各布的黑箱”没有做出来,而整个合同的费用也上涨到10亿美元。高通用全球星的钱来发展自己的CDMA技术,把全球星在财务上搞得很头痛。有一次,高通的一位副总裁口吐真言,在一次高通高层人员内部会议上宣布全球星是冤大头,他说:“我全身穿的,包括我的内衣,都是用全球星的钱买的。高通发展的交换机、手机也是用全球星的钱发展出来的。但是全球星却让高通拥有所有的知识产权,这实在是太好了。”

  全球星的人把高通这种损害合作伙伴利益而谋求私利的黑箱作业叫做“老雅各布的黑箱”。

  技术专利黑箱 垄断CDMA专利

  老雅各布的技术黑箱,其中有三道鬼门关,以维持其垄断CDMA专利:

  1. 鱼目混珠,明修标准,暗渡专利;

  2. 大量申请垃圾专利,用垃圾专利保证其核心专利;

  3. 以严密的保密协议及霸王条款,形成不平等条约,让吃其苦头者有苦说不出。

  在通信行业,设立标准的原意是让不同设备厂商生产的通信设备可以互联互通。在80年代,世界上大部分的电信运营商不是国有便是双寡头垄断。当世界各地推行电信运营自由化时,一些国有或垄断性的运营商便用所谓标准来阻碍竞争对手进入市场。所以有些国家的电信监管部门,便提出“开放性标准”,要求电信标准向所有厂商所有运营商开放,只要合符标准,便可以入公网,真正做到互联互通。

  90年代初,第二代移动通信的研究刚刚起步不久,大部分厂商的注意力都放在欧洲的GSM标准及美国的TDMA标准上。很少人注意到高通提出来的CDMA标准。欧洲的GSM标准因为由欧洲及设备商共同提出,所有的知识产权共享,所以大部分的发明,专利都是开放性的。但当高通在明里提出CDMA标准时,实际上把自己发展出来的一些CDMA技术藏在高通提出的标准里。使其提出来的标准,非用高通的专利不可,否则就不能实现,这种以某公司的知识产权,打着“标准”的幌子,而垄断某一标准的情况,本来不应该在国际性的标准制定小组发生,因为别的厂商,由于本身利益,也会极力反对。但当时欧洲及美国的二代标准成员,注意力都放在GSM及TDMA上,反而让高通钻了一个空子。

  老雅各布在2G标准得手后,在他们技术黑箱里常制造一些莫须有的标准,并到全球各地推行他的标准。实际上就是企图用这些标准引诱制造商、运营商进入他的黑箱,以收取高额的入门费和提成费。

  老雅各布的第二招,就是制造大量的“垃圾专利”或“旁门专利”以保证其核心专利。高通号称持有1400多项有关CDMA的专利,实际上有多少专利真的用在CDMA上,也只有高通自己知道。

  当有竞争者向高通挑战时,高通庞大的律师团和专利工程师便会详细地研究对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及专利。当发现对方的专利和高通某些专利有一点雷同或者只有一点类似的可能时,高通便会提出律师诉讼,用法律的手段或是拖延时间的手段,以及高通本身的财力人力资源来扼杀一些较弱小公司的新技术, 让别的一些弱小公司不敢在CDMA上发展新技术,以达到巩固高通在CDMA垄断地位的目的。

  但老雅各布这一招只能对付一些中小型公司,但对一些相当有实力的公司或对一些国家,特别是当这些国家对高通CDMA的垄断及其获取的巨利都有一定看法时,老雅各布的这一招就不灵光了。

  有一个例子可以看出高通的用心。2003年的时候,高通获悉德州仪器准备量产CDMA芯片时,便用一些莫须有的理由,向法院状告德州仪器,但德州仪器以其实力,不甘示弱,也同时在法庭上反告高通,结果法庭宣告德州仪器胜。

  韩国政府也充分认识到高通在CDMA上的垄断会危害韩国的国家利益,很早就有充分准备,用国家政策,用国家资源来制止高通技术在韩国的垄断。

  ●当高通赖账,不肯把其在韩国收取专利费的20%交给韩国电子发展研究院时,韩国政府敢把高通告到国际法庭,而且告赢。

  ●韩国政府在发3G牌时,硬性发2张WCDMA牌,不让高通的CDMA2000垄断韩国。

  ●韩国政府在选择天线平台接口的标准(WIPI)时,顶住美国政府的巨大压力,否决高通的BREW。

  可见,当一个国家充分认识到高通的垄断特性及其对国家利益的损害时,便会用国家的政策、资源来制止高通的垄断。

  老雅各布技术黑箱里的第3招就是所谓的“保密协议”及“霸王条款”。“保密协议”让被害人有苦说不出,明明知道高通收取的入门费、提成费不合理,也不敢明讲。高通的手机提成费是按照手机“销售价”的百分比来计算的,即使手机只有一部分用了高通的芯片,其他的零部件,比如按键、机盒、荧光屏等与高通的CDMA技术毫无关系,但高通的霸王条款硬性规定要按手机的“销售价”提取,就算你的手机上有一颗钻石,高通也要抽整机“销售价”的百分比,怪不得韩国厂商对高通满腹怨气:“芯片加提成,一半的利润都给高通拿走了”。

  
发表于 2015-8-3 13: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深 好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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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 16: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报应也能来的很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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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 18: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高通其实还是挺NB的,希望还能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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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 19: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想一想,如果你也有Qualcomm的技术实力与资金保障,你是不是也会像Qualcomm一样贪婪,甚至比Qualcomm还要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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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4 17: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长的一篇文章,认真的全文看完了,启发良多
不禁让我回想起几年前看到的   揭露瑞芯微 x民 的一个帖子
颇多相似之处
“一将功成万骨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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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4 17: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级痛了。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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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RD网友  发表于 2015-8-6 16:42:33
看过之后,学到了好 多知识
发表于 2015-8-6 16: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之后,知道了好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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