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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多家医院卖开水 称免费供应使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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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11: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昆明不止一家医院在卖开水 网友:医务人员喝水算不算国有资产流失
  本报昨天报道了昆明市儿童医院一杯水卖5毛钱,工作人员对此称免费供应热水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一事后,立即引起不小反响。本报微博上不但有众多读者批评院方卖水不合理、说法站不住脚,还质疑这是买卖行为就应该纳税,医院有没有就此缴税?同时,还有读者报料市妇幼保健院也在卖水!
  记者昨天再次就此时进行了采访,发现昆明市儿童医院仍在继续卖水,而读者报料的市妇幼保健院也同样存在相同行为。而对于医院卖水是不是该上税,税务部门表示,由于医院本身不需要上税,因此无法对买水一事进行征税。
  网友质疑:
  医务人员喝水
  算不算国有资产流失
  本报《市儿童医院卖开水,投币5角接一杯》一文昨天见报后,网友反应强烈。本报微博网友“风一样飞”评论:“这话充分说明了在他们的意识里,国与民不是一家,哪怕只是一点点开水,给予民众都等于是国有资产的流失。”
  网友“野比大統領”评论: “别当这是个玩笑话,派个记者去认真体验采访一次吧。不给发票,就是偷税漏税!参看@郝劲松 (微博)的地铁上厕所要发票事件。”网友“林上云飘”则评论:“医院医务工作人员也须交费喝水,否则随意被喝入尔等身体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算谁的?”
  医院服务部
  卖水不是经营行为
  昨天下午,本报记者前往市儿童医院回访发现,饮水机依然在收费。由于附近难寻热水,家长们只能拿着奶瓶或杯子投币给孩子接热水。在此前的报道中记者算了笔账,以一个容量为100毫升奶瓶计算,一桶18.9升的桶装水,可接189次,一桶水就卖94.5元。如果以550毫升的矿泉水瓶计算,一桶水可以接34.36次,可买17.18元。
  针对网友“医院卖水赚的钱是否要上税?到底有没有发票。”的疑问,记者找到负责管理投币饮水机的该院服务部。服务部工作人员表示,购买收费饮水机的费用出自医院本身,收费饮水机的使用不到一年。一年前,医院是用大热水桶免费供应热水的。鉴于有的病人及其家属会直接掀开盖子舀水,因此造成了饮用水的二次污染。为保证病人及其家属的饮水安全,医院改用桶装水。对于收费一事,工作人员表示,所收费用是为了支付桶装水的成本、电费和机器损耗费用,卖水不是经营行为,因此谈不上缴税。
  对于卖开水收费一事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工作人员说不清楚,这需要问医院高层才知道。对于公立医院如何体现公益性的问题,工作人员回答,政府投入的资金并没有投入到喝水这一问题上。最后这名工作人员说,这些问题只有医院办公室的回答才权威。
  昨天,对于医院卖水是否经过相关部门批准、需不需要上税、公立医院如何体现公益性等问题,院办工作人员均拒绝接受采访。
  国税局:
  无法对医院卖水征税
  就市儿童医院卖水是否经过审批,记者于昨天下午致电西山区发改局物价检查所,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儿童医院属于市管单位,建议拨打12358了解情况。但记者先后拨打2次,均无人接听。
  此后记者致电昆明市地税局营业税处,工作人员表示,按政策,公立医院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是不需要上税的,但医院卖开水本身与医疗行为无关,属于经营行为,应该要收税,建议记者向主管这一业务的昆明市国税局流转税处反映。该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医院本身不需要上税,因此无法对卖水一事进行征税。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了市卫生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的手机,该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此前并不知道儿童医院卖水一事。对于记者反映的问题,他也一时不知道该由哪个部门回答比较好,因为卫生局只管医院的医疗事务。
  调查:
  市妇幼保健院也在卖开水
  接到读者反映后,记者于昨天下午5点半赶到了市妇幼保健院。在该院大厅和儿科分诊台附近,也设有投币饮水机,在机器上同样写有“投币5角,可到小卖部等地方兑换硬币”等字样。
  徐女士带着女儿来看病,由于女儿要吃药她也只得拿着5角的硬币来买水。她说:“医院每天都要收取高额的医疗费用,难道还缺这杯水钱吗?医院连一杯水都要赚5角钱,太不人性化了。”由于记者赶到时该院行政系统已经下班,最后留守在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说:“等明天再和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联系。”(程权 缪立鹤)
发表于 2011-3-27 10: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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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7 06:34:11 | 显示全部楼层
似懂非懂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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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12:38:2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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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12:3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向ZF学习,好样的![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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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11: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去看《三国演义》第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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