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baoliao.oeeee.com/75670.html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比登天还难
属性:[已复] [签料] [结帖] [置顶] [标红] [见报] [调查] [Hot] [虚假]
我要评论 2011-3-20 13:50:07报料人: lxycauc1013 浏览量:300 评论数:6
详细看了一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我感觉自己已经无语,什么叫出离愤怒,这就是出离愤怒。
总结概括如下:
一,购房:1,必须是在2010年12月20日以后;2保留3个月;3,仅限剩余可提取部分且不超过实际发生额;4,第二套提剩余的60%;第三套不能提.5,提过一次以后,以后再也不许用这个理由来提款
二,还贷:1,保留3个月;2,不能超过月供;3,不能超过自己月缴存额;4,二套<60%月供,三套不能提;5,以前缴的公积金要么你退休要么你离开深圳要么你得大病要么你挂掉才能提。
三,租房;1,<50%缴存额;2,<1000元;3<月租金;三个取最低值. 4,家庭在深圳无住房;5,每年可提取次数不超过2次;6,以前缴的公积金要么你退休要么你离开深圳要么你得大病要么你挂掉才能提。
四,管理费:1,<15%缴存额;2,<300元;3<月管理费;三个取最低值.4,无公积金还贷申请,5,以前缴的公积金要么你退休要么你离开深圳要么你得大病要么你挂掉才能提。
签料 | 回复 | 修改 | 置顶 | 取消置顶 | 标红 | 取消标红 | 删除 | 结帖
当前评论第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共1页跳转至第页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11-3-22 13:36:38 评论人:奥一网友 出离愤怒le
删除评论 | 支持 | 反对 | 我要评论 | 回到顶部 | 引用回复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11-3-22 13:03:32 评论人:奥一网友 c--a--0
删除评论 | 支持 | 反对 | 我要评论 | 回到顶部 | 引用回复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11-3-21 23:38:19 评论人:hehexiexie 其实对于已经成为房奴的人来说,最惨的是第九条:
第九条 职工按照本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保留3个月的当前月应缴存额。
申请人按照本暂行规定提交的相关收据、发票和税票等凭证(以下简称凭证),其凭证开具时间应当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施行之日以后,且凭证开具时间与申请提取时间相隔应当在两年以内。
也就是说,所有在2010年12月20日之前贷款买房的人,都没有办法使用公积金来还月供!!那我要公积金有何用!!
删除评论 | 支持 | 反对 | 我要评论 | 回到顶部 | 引用回复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11-3-21 17:23:44 评论人:奥一网友 明摆着是政府圈钱,平民百姓只能由其摆布!!
删除评论 | 支持 | 反对 | 我要评论 | 回到顶部 | 引用回复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11-3-21 9:06:09 评论人:奥一网友 顶. 公开抢劫
删除评论 | 支持 | 反对 | 我要评论 | 回到顶部 | 引用回复
0票支持 0票反对 #2011-3-20 15:57:25 评论人:奥一网友 楼上的第三点中更是:只能少于1000元,深圳市哪里还有低于1000元每月的房子租,如果有请告诉我们在哪里,是不是坪山坪地或者是沙井平湖的农民房?
删除评论 | 支持 | 反对 | 我要评论 | 回到顶部 | 引用回复
当前评论第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共1页跳转至第页
回到顶部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