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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事局局长林嘉祥猥亵11岁女童定为行政案件,法律都是对老百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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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 08:5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案件被定性为行政案件

  在谈判的尾声,刘性派出所代表再次要求孩子进行验伤,孩子母亲担心的说“当时就没有伤痕,如果没有伤痕了是不是就林某没有事情呢”

  但刘姓代表表示,在当晚派出所内,林某已经承认了袭击孩子,并有音频证据,也是证据。

  刘某又说“可能当时他喝醉了,才说出这样嚣张的话”,孩子的父亲立刻反驳“录象里也能看到,他当时神志很清楚,走路很稳”

  刘某说“这个看不出来,但不影响定案,这个案子是行政案件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 08:58:23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bbs.news.163.com/bbs/society/104089235.html
http://news.163.com/08/1030/21/4PHL3SUL00011229.html
核心提示:29日晚,深圳1名中年男子欲将1名11岁女童拖进洗手间内猥亵。当女孩父母回头找该男子讲理时,男子竟叫嚣“我是交通部派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经网易网友人肉搜索证实,这名男子是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林嘉祥。目前,林嘉祥已被停职调查。

中新网10月30日报道 热心帮一名50来岁的男子指路,却被卡住脖子强行往男厕里拖,才上6年级的11岁女生小陈(化名)吓坏了,挣脱控制跑回酒楼包房向父母哭诉,谁知,面对女生父母斥责,嚣张男子竟叫嚣“我是交通部派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敢跟我斗”……前晚,这一幕在南山区科技园新梅园海鲜大酒楼上演,南山警方介入调查取走监控录像,小女孩受惊不敢上学。

谁也没想到,噩梦会降临到天真烂漫的优等女生小陈身上,她被吓得发抖,不敢去学校上学,只能哀求母亲陪在身边,紧紧裹着被子,甚至会被自己的说话声吓着。陈母无奈,只能请假在家陪女儿,祈祷女儿早日露出笑脸。

“我们是受害者,但报料投诉都不敢当着女儿的面”,陈母说,女儿不敢再回想那一幕,稍一提起就会发抖。

前晚8时许,市民陈先生定了包房,一家人高高兴兴去南山区科技园新梅园海鲜大酒楼用餐,小陈很乖,穿上心爱的绿衣服白裙子,一直跟在母亲身边。晚上8点40分左右,年仅11岁的小陈走出包房,穿过餐厅大厅去上厕所,恰好路过墙边一围台时,一名50来岁的高大男子叫住小陈,询问洗手间在哪里,小陈讲了洗手间的位置,可该男子仍不清楚让小陈带路,天真烂漫的小陈热心地答应了。

酒楼监控录像显示,酒楼大堂内秩序井然,扎着马尾辫的小陈走在前面,一名身材高大的白衣黑裤男子跟着,小陈热情地比划指路,而白衣男子则跟着打量小陈,不久,两人走出监控镜头的监控范围。不到一分钟,小陈奔跑着出现在镜头内,径直往包房跑去,马尾辫随着步子跳跃。几分钟后,陈父陈母带着小陈、小陈的弟弟走到大堂,四处寻找白衣男子,同时与酒楼大堂经理交涉……几分钟后,陈母带着两孩子返回包房,服务员侧目观看,白衣男子不停推搡陈父,手指指指点点态度十分嚣张,不久,与白衣男子一起吃饭的一名白衣女子上前劝阻,但白衣男子不听劝阻继续推搡陈父,最后,白衣女子带着白衣男子要走,被陈父拦住……

陈先生说,一家人正吃饭时,出门上洗手间的女儿哭着跑进包房,身体不停发抖,他们赶紧上前安慰女儿,不久,女儿才哭着说被人欺负,而且是被一名50多岁的男子欺负。女儿好心带白衣男子去厕所时,就在快到洗手间的时候,这名身高1米8几,身体强壮的中年男人突然双手紧紧掐住女儿的脖子,将女儿往洗手间里拖。女儿惊恐万状,但被掐住脖子想叫也叫不出声;眼看就要被拖进去了,女儿情急之下猛地一挣扎,逃脱了白衣男子的魔爪,飞奔向家人吃饭的房间。

陈父介绍,听到女儿激动的哭诉,看到孩子那频临崩溃的神情,大伙儿震惊了,这人怎么敢在公共场合亵渎一个热心帮助他的未成年小女孩。大伙儿冲出房间,在大厅正好看到和白衣男子一起吃饭的那个女人,孩子的母亲拉着孩子上前质问:“和你一起吃饭的那个男人在哪里?”,该女人立刻神色慌张起来,不停地摇头说:“我不认识,我什么都不知道。”并且转身就想走被大伙儿拦住了。

“正在大家争论时,白衣男子从洗手间出来了。这时,有一件事让大伙儿震惊了”,陈父说,面对大伙的责问,当着小女孩的面,这个禽兽竟然大言不惭地说道:“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我给钱嘛!”大伙愤怒难耐,白衣男子更加张狂,手指着他叫嚣着:“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我掐了小孩的脖子又怎么样,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被逼无奈,陈父报警求助,不久,南山警方高新派出所派员到场,将双方涉事人员带回调查。陈父说,报警后,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白衣男子在女友的提醒下想溜走;期间多次与现场保安、工作人员发生拉扯,直到1民警及时赶到将白衣男子制住。

昨日,记者前往新梅园海鲜大酒楼调查,事发时在场的孙部长表示,已经向警方提供情况,不愿再接受媒体采访。记者观察发现,小陈一家所在的包房距离洗手间数十米,期间必须经过白衣男子所在的桌子。有服务员反映,白衣男子和一名白衣女子一起吃饭,期间跟随一名小女孩去洗手间发生纠纷,事发后,白衣男子叫来一名男子将黑色的奥迪轿车开走,白衣男子自己坐警车前往派出所。

南山警方表示,已迅速介入调查,并调取酒楼监控录像,初步调查发现,白衣男子曾与一名女子在酒楼大厅吃饭,期间饮酒过量,叫一名路过的小女孩带去上厕所,之后就发生了纠纷,但是录像未记录到女孩所称被白衣男子卡脖往洗手间拖的画面。白衣男子喝多了,酒醒后称什么都不记得,加之无人看到女孩被卡脖,故暂未有直接证据认定白衣男子猥亵女孩。

对于白衣男子的身份,警方表示,该男子不愿透露,只是称自己退休了,目前,警方仍在做进一步调查。记者调查发现,白衣男子姓林,1950年出生,户籍为山东烟台。如今,小陈仍不敢上学,记者了解到,小陈品学兼优,担任班长、大队委职务,且精通钢琴、歌舞,多次代表学校演出。 南方网 (本文来源:中新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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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 09: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猥亵妇女儿童罪是属于告诉的才处理,意思就是只要被害人指证公安部门就应该立案。
可是现在犯罪嫌疑人还在逍遥法外!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猥亵儿童罪》
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猥亵儿童罪的概念和特征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指违背妇女的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猥亵儿童罪,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行为。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猥亵儿童罪具有以下构成特征:
(一)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或者猥亵儿童的行为。
(三)本罪在主观由是故意。
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猥亵儿童罪的处罚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按照法律深圳海事局局长林嘉祥全可以被判至少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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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 09: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是针对老百姓的,高官们没意义。
现代版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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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 09: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林某在事发当晚叫嚣“你们以后等着瞧,整死你们”,孩子的父母对这句话印象非常深刻”!!!

中国的公捕(仆)整日练的功夫就是整人,这招真的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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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 11: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这件事情能一直关注到最后结果,如果不了了之,我想其影响可想而知.
不过个人估计最后的结果不外乎停职后曲线复职.....看的多,都习惯了,,,这种习惯是不是也是种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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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 11: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向不惮于用最大的恶意来揣度这帮GWY,FB或者玩个小姐什么滴,关我们主人啥事儿?但居然将魔爪伸向还未成年的女孩,我就要CAO你的女性家人了

你TM的家里没女人是吗?什么玩意儿嘛!

算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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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 11:41: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第一现场的视频,我真觉得那个家长可够孬的了

换我,早就活劈了这狗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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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 13: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em03], [em01][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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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 09: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感谢啊 在RD首页 希望出现更多的 有历史性的文章, 明古辨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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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 17:3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呀!官呀!强烈要求正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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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 21:4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我要为林嘉祥同志喊冤
http://club2.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2527527
文章提交者:深圳蚂蚁5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林嘉祥同志栽了,他不是栽到法律手里,而是被无数亢奋的网民用唾沫杀死的。韩桂芝是这样倒下的,周正龙也是这样倒下的,现在轮到了林嘉祥,偶然中的必然,已经不奇怪了。

我小时候是在农村长大的,行走在乡间小路上,经常会有一两条恶狗冲出来狂吠,叫声很快就引发了村里所有闲狗的骚动,全都咆哮着冲出来对我呲牙咧嘴。我捡起一块大石头,对着冲在最前面的狗脑袋猛砸下去,随着一声惨叫,狗们集体撤退,远远地躲在路旁惊恐地望着我,连吠叫一声都不敢。如果林嘉祥同志的级别再高一些,背景再厚一点,有关的帖子一出来就被封杀,相关部门再发一条指令不许讨论,网民们的口水再多,恐怕连一只蟑螂也奈何不了吧。

韩桂芝倒下了,是因为她的包庇纵容,一手遮天;周正龙倒下了,是因为他破绽百出,死不悔改;林嘉祥倒下了,却是因为他酒后微醺,醉言无忌,说了一些大实话而已。在中国,谎言可以疗伤,而真话却能伤人。林嘉祥同志就如“皇帝的新装”中那位天真的小孩,说出了事实,却引起所有人的哗然,这就是我为什么要为林嘉祥同志喊冤的原因了。

让我们再重温一下林嘉祥同志的语录吧。

“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COLOR]
据我在网上查到的资料,深圳海事局是对深圳沿海水域和内河通航水域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实行交通部和深圳市政府(受广东省政府委托)双重领导、以交通部为主的管理体制,为交通部直属正厅级单位。如此看来,林嘉祥确实是部里派下来的干部,级别确实是和市长一样高,事实确凿,何错之有?难道林嘉祥同志说“我是人民选出来的干部,我肩负人民的重托,我是人民的公仆,今后要勤勤恳恳地为人民服务”这样的假大空你们才满意么?如果真是这样,我要送网民们一个字:贱!

“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COLOR]
对林嘉祥同志这句话不满的家伙一定认为自己不是“屁”了。如果你的官位够高,背景够厚,银两够多,那么我要恭喜你,你已经脱离了屁的阶层,可以屁其它人了。如果你没有这些资本,那就夹着尾巴低头做人吧,如同俺的ID,要像蚂蚁一样低调,否则别人想踩死你,不过是抬抬脚的事情。林嘉祥同志的“屁”论,深深刺痛了自以为是“主人”的阿Q的子孙们的心。忠言逆耳啊,林嘉祥同志无非是在劝导弱势百姓不要鸡蛋碰石头,不要飞蛾扑火,要悬崖勒马,平安是福啊,这又有什么过错呢,如果有,那就是真话太刺耳。难道林嘉祥同志说“你们是国家的主人,一切的权利属于你们”这样的话你们就心安理得,高枕无忧了么?如果真是这样,我要送网民们两个个字:很贱!

“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我给钱嘛!”------[/[/COLOR]B]
说实话,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一个诚实坦荡、敢做敢当的高大形象跃然浮现在眼前。像林嘉祥同志这样级别的干部,他完全可以脸不红心不跳地强调指出:我没有干,你们是在诬陷我,你们的目的就是要讹钱。尽管“北京没有非典”、“中国食品比欧美安全”、“不会上调印花税”、“柑橘长蛆无害健康”还言犹在耳,我们可敬的林书记却选择了一条说真话的道路,同时也把自己逼上了一条不归路。苍天有眼,公理何在啊,难道说真话就必然引发众怒,难道只有颠倒黑白才是生存的唯一途径吗?如果明天夏天还飘雪,那一定是上天为林嘉祥同志掉眼泪。

林嘉祥同志倒下了,不是因为他很黄很暴力,而是因为他很真很坦诚。善良的网民多一点思考吧,你们在与林嘉祥同志为敌的时候,也站到了真相的对立面,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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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13: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实中的中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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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13: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还喊冤呢
要是你家孩子碰上这事,你还喊不喊冤,还觉不觉得网友很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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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18: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刀子呢?他妈的我的刀子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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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18:3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日,杀猪刀呢  谁拿了我的杀猪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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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11:5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我们的法制社会,D猥亵了你,你还得感恩戴德,不然你就是与伟大的D为敌,与中国最广大人民为敌,D会毫不犹豫地法办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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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6 13: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老百姓算个屁啊!真是连个屁都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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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7 10:3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想必那个小女孩他们家里也很厉害   也是什么官吧  一般人也上不起那里吃饭  还有  那个50岁的老头说  谁敢根我斗  这句话是一点也不假  敢跟他斗的也不是什么好惹的  呵呵  总之这次是官官相斗  要是放在我们老百姓的什么  已经开始官官勾结  把这个事情抹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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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7 11:3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杀千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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