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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上床,现代人的沟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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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9 15:4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非法同居前面的“非法”二字现代文明宽恕以后,未婚性爱现象日益严重,很多激情四射的年轻人都非常推崇这种未婚性爱的生活方式。因为,这种生活方式没有任何约束,双方自愿,来去自由,即便是上床工作一年半载也不一定谈婚论嫁。
  有些人甚至根本就不打算也不喜欢谈婚论嫁,其目的仅是为了满足某种生理需求


。上床,俨然成了现代青年的主流沟通方式。而这一切,他们都打着“爱情”的旗号,殊不知,爱情是最虚伪和最不可靠的情感之一。责任,在上床泛滥的爱情国度,爱情显得那么的可怜和虚无。      实录一董婷(化名22岁):在城北的一家火锅店,我见到了魏东一直赞不绝口的林,高高瘦瘦的个子,长相很是一般。因为我还没有男朋友,魏东借着酒劲儿让林追我。   席间,他们又来了几个同学,逼着我喝酒,林这时坐到我的身边,替我喝了不少酒。这次聚会一直持续到凌晨才结束。包括我在内的每个人都称兴喝了不少白酒,还掺杂着一些啤酒、红酒。还好,我并没有最得一塌糊涂,只是有些麻醉后的眩晕。魏东和表姐一餐厅就钻进了一辆出租车一溜儿走了,林也打了车,让我坐进去。   等我走下车,林告诉我这是他的单身宿舍,让我将就着住一晚。时间实在太晚了,我一个女孩回家不安全。我就同意了。原本他说他到对面的同事那里住,但不知道什么原因他转了一圈又回来了。我迷迷糊糊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到身上很沉,才发现他压在了我身上,我使劲推他。他立马抽自己嘴巴,说自己不是人。我一时不知所措。当我再次睡意蒙蒙的时候,他又压在了我身上,向我保证:一定会对我负责的。   这次,我没有拒绝。就这样,我的处女之身,在和林第一次见面时就给了他。他很少说他喜欢我,没有说过一次他爱我。有很多次,他在梦中叫着一个陌生的名字。后来我知道那是他的前女友。我其实一直都生活在他前女友的影子中,但我一直都希望他是爱我的,希望他真的对我负责,希望他把我娶回家。最终,他走了。        实录二梁XX(28岁):我与男友分手的时候,我非常痛苦。我后悔,当年没生下我和他的孩子。同居第一年,我就怀上了他的孩子。当时我们都太年轻,主要想着好好干事业,还没有准备要这个孩子,所以,他说把孩子流了吧,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我当时一直认为我们的爱情是天长地久的,我们将来一定会生自己的孩子。我们甚至在一起讨论,将来我们的孩子是男还是女,给他起什么样的名字和如何养他、教他。   可是,同居了两年多,他就走了。我不但失去了孩子,失去了爱情,也失去了亲情。我的父母一直都反对我们未婚同居,可是我爱他,我愿意为他做一切事情。父母实在拿我没办法,就和我断绝了子女关系。分手后,我又回到了父母身边。父母看我的眼神都非常诧异。   本来以为同居以后就会很快走上婚姻,所以,我也不避讳把我同居的事情告诉亲戚朋友,可是分手后,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样面对他们。当初同居,是我提出来的。我爱他。非常爱他。我以为他也爱我,可是同居以后,我发现他还约会别的女孩,我就问他为什么这么做?   他说:我们又没有结婚,怎么不能约会别的女孩啊?后来,他就跟别的女孩走了。早知如此,我不会这么早就跟他同居。同居后分手对我的伤害比离婚还要大,因为在他眼中,我从来就不是他身边那个最重要的女人。这让我感到受到了莫大的耻辱。我其实就是想找一个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   可是,前前后后我有着四次同居经历,最终都无疾而终。每一次我都觉得我找到了我爱的人,可他们都不是爱我的人。他们只在和合我上床。每一次同居,我都是想和他长相厮守。可每一次我都失败了。我再也不相信男人的承诺了。太不可靠了。     新闻链接:上床的代价       19岁同居大学生生下双胞胎母子三人俱亡据《西部商报》2006年1月4日报道:就在众人欢度元旦,庆祝新年之际,在漆黑的出租屋内,年仅19岁的女学生悄然生下一对双胞胎,因无人护理,母子三人死亡。房东上门催要房租时才发现惨剧。更令人气愤的是,


如此关键时刻,没人知道女学生的同居男友究竟去了哪里。五六辆警车停靠在拱星墩后街口。事发现场位于一楼,出事女孩斜躺在地下,两个婴孩丢在一旁,地面全是血,整个现场惨不忍睹。多名警方人员正在紧张勘查现场,法医做仔细鉴定。围观的群众愤怒的说:“男的也不知道去哪了,太不负责任了”……   
  
43刀砍死同居女友据《辽沈晚报》报道:2005年12月6日晚7时许,辽宁本溪的丁文双终于在公交车车厢后部发现了自己的“老婆”程某,她和丁文双同居快一年了。自觉“长得丑、没能耐”的丁文双对她十分宠爱。10月中旬,程某把丁文双一个月的工钱2000多元不到半个月就花光了,丁文双一气之下动手打了程某,程某离家出走,几天后就和王某住到了一起。丁文双终于在公交车上找到了“老婆”。然而,不论是哀求还是撕扯,“老婆”就是不肯跟他下车,还说不认识他。丁文双从怀中掏出两把菜刀,向程某头上狠狠地砍去……警方现场勘查发现,程某身中43刀,喉管已被切断。   
 
 大二女生怀孕二个月:在四川大学外一家规模不大的网吧里,一对年轻人正在忙着招呼同龄的顾客。他们便是2004年底被另一所大学开除的章志遥和林笛。20岁的林笛和22岁的章志遥都来自攀枝花,离校前分别在外语系二年级和法律系三年级就读。一次舞会上,章志遥对白衣白裙的林笛一见钟情,不久后两人便同居。2004年11月,学校体检查出了一个“爆炸性新闻”——林笛已怀孕两个月了!接下来,便是学校、系上不断调查,写书面材料,开会讨论……最终章志强和林笛双双被劝离学校。   
  
未婚同居染性病:2005年12月9日,一位不愿留下姓名的年轻女子向《福建日报》新闻热线哭诉,称她数年前曾与前任男友未婚同居,两人分手后竟发现自己染上性病,经反复治疗已明显好转。她原打算明年3月结婚,不料数天前却发现病情有所恶化,倍感绝望。新婚在即,她不知如何是好!
  
  上床:为了爱还是做爱?   
  大多数女性答应同男性上床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男性对她有承诺,承诺和爱她,和她结婚。然而,关于婚姻的事儿,谁也无法给一个明确的方向。所以,很多时候,男性的承诺是不可靠的。但也从侧面反映了同居的尽头未必是婚姻。但大多数女性就会问:亲爱的,我们还能同居多久?一年?两年?还是十年?八年?谁也不能给你一个准确答案。  
  或者,有些女性本身也不要求婚姻,上床就是一种生理需要。这样的男女多了,爱情也不是原来的爱情了。已然成了赤裸裸的性欲工具。当上床成了年轻人的一种沟通交流方式而大行其道的时候,我最不能表述的观点就是:洁身自好。那些男女会骂我,你太土了,都什么年代了。特别是当女性因为是处女、男人因为是处男而感到可耻的时候,我和这个世界已经有了太远的距离。
发表于 2006-11-30 13:24: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确实比较落伍,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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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 15: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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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2 13: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有很多人不那么想的,至少我不那么想.我在思考道德,至少我是的,我痛恨那些道德败坏的人,虽然不能够做什么,但是我会坚持的[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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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2 14: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的[em05][em03][em03][em02][em05][em08][em09][em11][em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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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9 19:45:17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环境在变,思想再变,行为也就跟倒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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