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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给国家工商总局等部委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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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7 19: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给国家工商总局等部委的公开信
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广播电视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
在国家工商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下达三年多的今天,医疗广告越禁越烈。
仅以2006年7月7日一天的《都市快报》为例,五个版面出现民营医院医疗广告。其中16版是整版医疗广告。
民营医院本应该是公立医院的互补,可实际上呢,其中很多民营医院都以营利为第一目标。所以广告夸大其词者比比皆是。这是心照不宣的事实。
国家工商总局已明文规定含乙肝在内,11种疾病不能做广告。可乙肝广告却在电视、报纸等媒介大行其道。他们只是把“乙肝”二字换成“肝病”。他们在广告中提出的肝病检查项目第一条就是“肝病”三系检查(呵呵明明是乙肝三系)。稍有一点乙肝基础常识的人都明白,他们做的就是乙肝广告。
目前,在电视、报纸上大做广告的那家民营医院,我曾暗访过。我出具的化验单是:小三阳,DNA阴性,肝功能正常,该医院给我开出2300元的药费(一个月)!我拿着相同化验单到浙江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给我的处方:随检。两家医院没给我开一分钱药。椐了解,到该医院就诊的“大三阳”,一个月药费高达5000多元!总之,凡是进了他们的医院,无一例外 掏钱,起码2千多!!!!他们在广告里吹嘘,最多一天来了76个病人!!!您们可以毛估估,他们一年可以赢利多少!
盲目治疗,过度治疗,让很多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不说,更可怕的是他们使多少无病之人因滥治命赴黄泉啊!都说医者父母心。可他们见了钱,哪还有儿女!
据说国外是不允许做任何医疗广告的。不是说和国际接轨吗?这个好轨我们怎么就不接了呢?
为了医疗广告的事,我到报社找了好几个部门,向他们投诉,可结果没有任何改观。
我向杭州工商总局电话投诉。接电话的同志和我说,现在国家取消了原有的卫生局对医疗广告的前置审批权。也就是说,任来者撰写他们的医疗广告刊登。我不明白,不是要加大整顿医疗市场力度吗?现在到好就这个把关也取消了。因为没有卫生系统的把关,工商局更难监控了。该同志还说,对于夸大其词的医疗广告,哪怕一个版面,最多也就只罚5000元。这对于日进斗金者,只是隔靴搔痒。
他还说,即便由卫生局定性为虚假广告,罚款力度也不大。杭州工商局因认定某医院是虚假广告,反到被该医院告到被告席上!
我是注册会员近20万,中国最大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网站的版主。我在网站目睹无数携带者被虚假乙肝广告忽悠的惨不忍堵!
携带乙肝病毒不是我们的错。是以前国家医疗手段不健全产生的恶果。现在,不但要我们买单。而且,在虚假乙肝广告的恐吓下,使民众分不清甲肝和乙肝的传播渠道,视乙肝病毒携带者为瘟疫传播源。因此,在入托、入学、就业、婚姻……人生的各个阶段受到不应有的歧视。
我知道,写这封信,我要面对的是一个庞大强大的利益集团,这是有相当风险的。可人活在世,除了对自身幸福快乐的追求向往,还有良知道义。我相信每一个有责任心的中国人,都不会面对这种不负责任的虚假医疗广告无动于衷的。人命关天呀!
铺天盖地的乙肝广告、减肥美容……广告,严重扰乱了中国的医疗保健市场。疾病,不完美本来就是人类的悲哀,如果我们的目的不是救死扶伤,而是强化这种痛苦悲哀,那才是人类最大的悲哀。
冒险写此公开信,我也豁出去了。但恳求你们能重视老百姓的泣血疾呼,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混乱局面。与国际接轨,取缔所有的医疗广告。而不是治标不治本的隔靴搔痒。
人生原无病,不少因自作。
自作孽不可赦。
此致
  
敬礼
 楼主| 发表于 2006-7-7 19: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虚假医药广告,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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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0 17: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P>[em03][em03]</P><P>一切向前看!!</P><P>应该加大力度打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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